湖北武汉市检察院:批捕首起走私信鸽案件
时间:2014-03-27  作者:花耀兰 周晶晶 魏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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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周晶晶 魏玲)为赚取更高利润,使用虚假发票、合同向海关低报货物价格,大肆走私信鸽近2000只。近日,犯罪嫌疑人马汉润、赵晓兵被武汉市检察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批准逮捕。该案是湖北省检察机关批捕的首起走私信鸽案件。 

  2012年左右,从事信鸽销售的马汉润和妻子赵晓兵结识了一名荷兰同行TONY,双方一拍即合,决定合伙从事信鸽的运输和代理进口生意。2012年底,夫妻二人注册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与TONY的荷兰公司展开合作。双方商定,由TONY在荷兰联系欧洲货源,负责欧洲的一切事务,马汉润和赵晓兵的公司则负责国内的报关手续,以及根据TONY提供的国内客户信息负责国内运输,按每只鸽子78欧元或100欧元的价格收取包干代理费用。由于代理费用有的由中国买家支付,有的由欧洲卖家支付,双方约定,国内支付的由马、赵二人负责收取,国外支付的由TONY负责收取,双方定期对账,并按比例分成。 

  为降低成本,赚取更高利润,马、赵二人决定采取向海关低报交易价格的手段以少缴税款。他们将无血统证书的鸽子的申报价格确定为每只10美元,有血统证书的确定为每只150美元,然后赵晓兵根据确定的申报价格,在每批鸽子发货之前,制作虚假的合同、发票等报关单据,通过电子邮件发给荷兰的TONY,由TONY签字后随货物发往中国。鸽子入境后,马汉润即按照之前确定的价格向武汉海关申报入境。通关放行后,他们便将鸽子发往国内的买家。 

  2014年1月10日,TONY将从欧洲收集的信鸽通过法国航空的航班运往武汉,并为马、赵二人提供了此次报关用的虚假合同和发票。1月11日,武汉海关缉私局接到报案,在通关现场清点查扣马、赵二人进口的信鸽共1984只。据查,这批信鸽的实际成交价格平均为2000元人民币左右。经初步核算,走私总金额达300余万元人民币,偷逃税款合计80余万元人民币。

  (原标题:走私信鸽近2000只 武汉一对夫妇双双被捕)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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