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彭水:携手人大代表推动婴幼儿托育行业规范化发展
时间:2022-08-01  作者:张博 王朴 张雷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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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祖国幼苗

重庆彭水:携手人大代表推动婴幼儿托育行业规范化发展

2022年7月14日,李绍玉代表(右二)和检察官对托育机构整治情况进行回访。

2021年3月初,检察官到托育机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你们对婴幼儿的关爱非常到位!我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对婴幼儿托管行业的监督,守护好祖国的幼苗。”7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荣玉苗家刺绣工艺品开发有限公司刺绣技术总监李绍玉来到彭水县某婴幼儿托育机构,对县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时赞叹道。这是重庆市检察机关首次针对婴幼儿托管行业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人大代表提供线索

很多婴幼儿进入幼儿园前,会被家长送到托育机构进行照顾。2021年年初,有人大代表在彭水县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建议,要加强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管。

为更好落实代表建议,检察官王代芬着手对县域内婴幼儿托管机构的日常运营情况进行调查,查询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调取全县婴幼儿托育机构注册登记、备案公示信息等,对涉及婴幼儿托育机构监管的30余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

调查显示,彭水县有3家正在营业的婴幼儿托育机构,但向卫健委成功备案的仅一家,另外两家备案未通过便开始营业。检察官实地走访时,某婴幼儿托育机构工作人员直言:“目前,我们这边还在向县卫健委备案,其他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明察暗访找准问题

“婴幼儿托育机构的问题可能不止备案这一项。”王代芬想。

2021年4月初,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彭水县检察院决定开展线下走访调查,进一步查实婴幼儿托育机构的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并固定证据。

“我家孩子在某婴幼儿托育机构,一个混合班有20个孩子,却只有两名教师、一名保育人员。”一位家长对检察官说。这个说法得到其他十余名家长的印证。

按照相关规定,18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可以混合编班,每个班不超过18人,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也有要求,托小班不低于1∶5,托大班不低于1∶7。该县3家托育机构的教学条件明显不符合规定要求。

随后,王代芬通过到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安公司等单位进行核查,在放学期间到托育机构查看,确认3家托育机构还存在没有要求安保人员持证上岗、室外活动场地无安全防护设备、监控录像保存不足90日、消防设施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

在对问题进行认真研判,并报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审核指导后,彭水县检察院于2021年9月6日制作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指出县域内婴幼儿托育机构在备案经营、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普遍性、倾向性治理问题和管理漏洞,县卫健委未依法及时履行职责,致使婴幼儿合法权益存在损害危险。

座谈会上共商对策

2021年9月28日,彭水县检察院协调县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召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暨研究整改座谈会。会上,该院检察长陈荣鹏表示:“有关行政机关应规范行业管理、厘清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与会人员纷纷就如何更好地落实检察建议建言献策。

“整改责任宜细分到县委编办、县公安局等5个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确保整改到位。”

“检察机关要及时跟踪督促行政机关按照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并就落实中的相关问题加强沟通,积极稳妥落实建议。”

“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检查和走访,促使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

厘清职责达成共识后,整改工作于次日启动。及时备案,增加从业人员配备数量,增加监控摄像头,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对于能够“立整立改”的问题,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已督促现场整改到位,无法现场整改的,承诺限期整改。同年12月13日,彭水县卫健委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至县检察院。

半年多时间过去,检察建议是否落实到位?彭水县检察院邀请李绍玉一起回访。陈荣鹏向李绍玉介绍案件办理的过程。为实现长效治理,保护婴幼儿合法权益,该院在督促整改过程中还依托检察建议,促使被建议单位研究制定涵盖15家行政机关的《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部门会商、信息共享推送等长效机制,助推辖区内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每到一处,李绍玉对照检察建议的内容,仔细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并通过座谈会共商对策,与被建议单位面对面沟通,增进共识,构建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有效破解家庭养育难题,真正做到了婴有所‘托’、幼有所‘护’。”她说。

(本报记者张博 通讯员王朴 张雷)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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