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三分院:一体化办案推动治理跨行政区域水源地污染隐患
时间:2022-07-11  作者:张博 刘开伦 舒静婷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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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分院:一体化办案推动治理跨行政区域水源地污染隐患

相关单位整改完毕后,今年6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到案发现场抽取水样,查看整改情况。

今年5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三岔河水库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

“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新设的排污管道延伸至保护区外。第三方机构连续数月跟踪监测评估后认为,水质已达到排放标准。”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三岔河水库开展“回头看”。眼前的景象,让大家悬在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之前,该水库因所处位置横跨涪陵和南川两个区,如何治理跨行政区域水源地的污染隐患,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污水溢流,水源地水质安全埋隐患

“南川区一居民点生活污水外溢,很可能流进了涪陵和南川两地居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21年10月,多位涪陵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向检察机关反映案件线索,建议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污染隐患跨区域治理。

“经初步调查,案件线索属实。”南川区检察院的案件初步调查情况印证了代表委员们的担忧。

随后,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立即启动辖区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机制,检察长蒋文军通过公益诉讼远程调查指挥中心开展“云巡查”,指挥调度办案组现场勘验、调取水样,并联合涪陵区、南川区检察院和南川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多次进行走访调查。

三岔河水库地处南川区,2016年,该水库被调整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并划归涪陵区管理。该水源供水给涪陵区某水厂,经净化后再供给涪陵和南川两地多个村镇4万多名群众生活饮用。检察官发现,污染隐患源头来自离水库仅一条公路之隔的南川区某居民点,这里一生活污水收集池长期存在溢流现象。此前,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已修建处理设施,但因故未能验收投入使用。经专业检测,通过水厂净化后的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但水源地的污染风险隐患依然不容小觑。2021年11月4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对此正式立案。

圆桌问计,厘清监管责任

鉴于该案跨区域的实际情况,为消除行政机关的意见分歧,有效促进问题整改,2021年11月17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组织两地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乡镇政府等14家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圆桌会议。

“特地将代表委员请来和大家坐到一起,就是为了凝聚共识厘清责任,尽快消除隐患,保障老百姓的饮水安全。”会议伊始,该院副检察长蒋春晓道出会议召开目的。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建议由南川区将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引到保护区外排放。”

“规范启用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通过排水管道排到保护区外,并保障正常运行,彻底治理污染隐患。”

……

会上,与会人员经讨论逐渐就整改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由污染源产生地的南川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整治污染隐患,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和涪陵区水利局全力支持配合。

会后,代表委员对整改方案表示认可。“整改方案体现出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协作的精神,建议下一步建立统一协作机制,解决建设和管护等后续问题。”一位代表在发言中提出希望。

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

为尽快消除水源地污染隐患,2021年12月16日,蒋文军代表该院向南川区生态环境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建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加强水污染防治日常监督管理。

“检察建议分析深刻透彻,更指出了我们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方向。”收到检察建议后,南川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投入资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由设备处理达标后,再通过管道排放到保护区外。

污水处理设施建好了,后续如何管护?今年4月1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邀请两地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齐聚一堂。经过磋商,大家最终决定由南川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监管和承担日常运营费用,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分摊部分费用。至此,三岔河水库污染隐患既实现短期快速整治,同时也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

“检察机关找准症结,积极落实一体化办案机制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坚持‘上下一盘棋’,不仅消除了水源地污染风险隐患,还对推动解决跨行政区域饮用水源地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全程参与并高度关注该案进展的重庆市人大代表、丰都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建设管理科科长谭文伟对整改效果称赞不已。

(本报记者张博 通讯员刘开伦 舒静婷)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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