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永金
贵州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及贵州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最高检移交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涉及赤水河流域问题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强化上游担当,确保一河清水送长江。
第一,依托“小专项”构建联动治理“大格局”。我们深化一体履职要“战力”。部署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开展“全流域、全领域、全行业”检察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2件。省检察院针对违法建设、违法生产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等问题以事立案,三级检察院一体化办理案件77件。我们加强区域协作聚“合力”。牵头与四川、云南相关基层院签订协作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履职等机制,实现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我们创新监督方式借“外力”。研发水资源保护法律监督模型强化科技支撑,通过检察听证、专家咨询等多种方式强化智力支持,进一步提升监督的精准性。
第二,坚持“分步走”推进问题治理“高质效”。落实最高检“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诉的确认,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等要求,对问题分类施策,递进式推动整改。我们积极推动在诉前解决公益受损问题。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多种方式,推动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比如,毕节市院、金沙县院联合法院发出司法保护令,桐梓县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责令358家矿企治理污染问题、关停186家违法占用土地的临时料场。我们注重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对于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监督韧劲提升监督刚性。比如,赤水市院针对河道被违法占用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清理违规占用的河道5公里。我们加强探索推动生态修复。针对行为人因资金短缺导致公益修复缓慢的问题,毕节、遵义探索“公益诉讼+绿色金融”模式,检察机关向人民银行通报案件信息,金融机构调查授信提供绿色金融贷款支持。为解决补植复绿难以落地的问题,赤水市院与法院、林业局建立“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明确“司法碳票”认购条件、程序、协作等,助推受损生态恢复。
第三,打好“组合拳”护航沿岸企业“大发展”。赤水河流域是酱香型白酒原产地和主产区,集聚众多白酒企业。我们严格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工作部署,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酱香型白酒产业绿色发展保驾护航。比如,针对仁怀市部分酒企无证排污,我们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推动117家酒企改造升级并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实现保护生态和企业健康发展双赢。习水县院联合法院设立“红缨子糯高粱(贵州习水)司法保护基地”,助力白酒产业行稳致远。
(文稿统筹:王昱璇 摄影:闫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