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修复长江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时间:2019-07-30  作者:贺恒扬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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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恒扬

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我们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首要任务,为重庆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二要重点打击四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湖北、重庆、四川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1%,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生态地位重要、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正在成为承载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带、衔接“一带一路”战略和双向开放战略的重要纽带。重庆地处长江上游,保护长江母亲河,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其中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就是最刚性的保护手段。去年,重庆市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82%、16%,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治理。要落实好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要求,突出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隐藏在非法采砂、采矿等犯罪背后的黑恶势力犯罪。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挂牌督办一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结合办案,深刻剖析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新动向新特点,向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从源头上防治破坏环境资源突出问题。

三要从多方面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是公益诉讼的“重头戏”,去年占了6成,全市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和全国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都发生在生态环境领域。今年重庆市两会上,代表委员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纷纷点赞。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报告,重庆市政协将《进一步加强环境公益诉讼的建议》纳入重点提案办理。公益诉讼要再深化、再加力,以实干实绩赢得支持。要深入推进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明确区域性、阶段性重点工作。目前,重庆市正在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要主动融入,发现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同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抓好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在突出这五个方面工作重点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四要重点解决“四个问题”。针对公益诉讼工作“两个不平衡”“三个不到位”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措施、精准发力,实现工作稳中有进。要解决诉前检察建议“多”而“乱”问题。重点要解决为了凑数和应付考核,一案多发、多头发放检察建议,导致检察建议质量不高,缺乏精准性和操作性问题。要解决诉前检察建议跟踪问效不够问题。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有关部门落实得如何,整改回复率高不高,生态恢复情况怎么样,要动态跟踪,实地查看,确保落实。相关部门把问题整改到位了,要撤销案件或通过适当方式结案。要解决行政公益诉讼占比低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是“硬骨头”,虽然难啃,但也要啃。要加大行政公益诉讼力度,啃掉一批“硬骨头”,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均衡发展,提升工作质效。要解决提起公益诉讼空白问题。对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相关单位是不是都落实了、整改到位了,要认真梳理。需要强调的是,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是常态,提起诉讼是例外。如果相关单位没有整改回复,或者回复内容是虚假的,就要依法提起诉讼,体现公益诉讼的权威性、精准性和刚性。

五要提高“四个能力”。目前,公益诉讼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结构不平衡、发展不平衡,根本原因在于能力不足。要重点提高发现线索、调查取证、评估认定公益损失、沟通协调“四个能力”。补齐能力短板,培训是十分重要的抓手。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抓好小而精的专题培训,怎么样排查分析线索、怎么样开展调查、怎么样有效收集证据、怎么样制作诉前检察建议、怎么样出庭等等,都可以举办专题培训班,切入点要小,落脚点要实。培训方式和时间要服从内容,根据问题难易程度、掌握技能的熟练程度,统筹安排好实战中学、课堂上学、走出去学,不管方式如何,都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要组织公益诉讼专业团队巡讲,分享办案经验和技巧,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六要打造“四个一”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体系。法律规定较原则、专业性强,是公益诉讼的突出特点,也是我们的“瓶颈”。特别是长江面宽、线长、水深,生态环境公益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损失认定难。我们要善于借力科技、借用“外脑”来弥补认知上、能力上的不足,提高公益诉讼工作水平。近日,重庆市检察院党组审议了公益诉讼智慧办案情况报告,提出打造“一箱、一机、一网、一库”“四个一”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体系。“一箱”是指取证勘查箱;“一机”是指无人机,这两者为调查取证提供辅助;“一网”是指公益诉讼检察智慧网,为发现线索提供辅助;“一库”是指公益诉讼专家人才库,为评估认定公益损失、适用法律提供辅助。“一箱”和“一机”由市检察院统一技术参数,各单位自行购置;“一网”和“一库”由市检察院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各单位根据需求使用。特别是“一网”建设既要突出实用性,又要注重前瞻性。要建好检察数据云平台,围绕公益诉讼的需求建好“一网”。“一库”建设要着重突出专业化,适度扩大生态环境专家库规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入库专家既要有深厚的理论又要有精湛的技术,确保咨询意见的精准性、权威性。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人员与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专业人员交流挂职,提升专业化水平。

(作者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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