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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7286件。其中,最高检填报168件,省级检察院填报1329件,市级检察院填报7627件,基层检察院填报38162件。主要有以下特点:记录报告数量持续稳步上升,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记录报告内容绝大多数是了解案件进展以及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督促;检察人员被记录数量持续下降。
202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2022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驰而不息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坚决防止说情打招呼、干预插手案件等积弊顽疾反弹回潮,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5922件。
最高检印发《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为健全检察官惩戒制度,规范检察官惩戒工作,促进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最高检印发《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程序规定》要求,检察官惩戒工作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体现检察职业特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有机统一;坚持责任与过错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等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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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典型案例
最高检以“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主题发布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改革典型案例。典型案例集中反映各地检察机关针对检察权运行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细化权责配置,强化制约监督,严肃责任追究,以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做法成效;涵盖了权责配置、责任追究与一体化履职等环节,体现了完善既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又依法能动、公正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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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新修订的《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是提升检察官队伍素质能力,促进新时代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条例》指出,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提升检察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为重点,全面推进检察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是最高检党组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实施《意见》,对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建设,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按照“统一标准、分系统实施”和“谁选谁训”“先选后训”的要求,明确统一职前培训的协调机构、责任分工和实施机构。初任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律类),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应当参加职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准予从事相关法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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