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元宝区:发出督促家庭教育指导令
时间:2022-02-24  作者:王莹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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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倪(化名)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

缺失的亲情陪伴、缺位的家庭监护、负面的言传身教……似乎每一个“熊孩子”背后都隐藏着一个“熊家长”。随着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正式上升为国事,失职父母被强制戴上“紧箍咒”。

看守所里的这个少年,声音稚嫩,身形瘦小,穿着比自己身材大了不知多少号的监服,看起来极不协调。

他叫小倪(化名),今年16岁。小倪父母离异后均再婚,被视为“累赘”的他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但祖父母年事已高,无暇顾及他的成长。慢慢地,小倪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夜不归宿、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最后在中专时辍学。父亲偶有管教,但动辄打骂,亲子关系生疏甚至冷漠。有一天,朋友们邀请小倪共同吸食“笑气”,吸完后有人提议去抢劫“笑气”,昏昏沉沉的小倪就跟着参与了这次抢劫。

案件被移送到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后,经过讯问、听取意见、走访调查、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小倪进行心理干预等环节,再结合公安机关提交的社会调查报告,未检检察官找出了监护问题症结,认为小倪涉嫌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监护缺失。本应作为第一监护人的父母长期不在孩子身边,疏于对孩子管教,亲子之间沟通不畅,失落的亲情让小倪缺乏辨别能力,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他们根本不爱我,是朋友们给了我温暖!”小倪的吼叫让父亲心如刀绞,却又不知所措。承办检察官明白,对于极度渴望被爱的小倪,想真正帮助他走上正途,必须帮他找回缺失的亲情。

近日,元宝区检察院对小倪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随后,该院举办了督促监护令不公开宣告送达仪式,向小倪的父母发出该院第19号督促监护令。

“检察官,听了您和心理老师的话后,我知道了我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管教孩子的方法也不对。”小倪的父亲十分后悔,以书面形式保证以后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对小倪的日常关注和监管,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和学校的普法、帮教工作。接下来,未检检察官将通过定期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

据悉,元宝区检察院从2021年6月起就率先在全省探索实行督促监护令机制,大胆探索创新,将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和未成年被害人,特别是留守儿童、残疾智障等特殊群体案件,纳入适用督促监护令的范围;与学校、社区(村)、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协作,对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进行督促、考察、评价和反馈,形成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多元一体的督促监护机制。同时,对家长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所列措施的,由当地派出所进行劝诫、制止;对家长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元宝区检察院通过督促监护令,共帮助21名涉案未成年人矫正不良行为习惯,改善16个家庭的亲子关系,5名未成年人得以重返校园,12名未成年人实现了稳定就业、重返社会。

(本报通讯员王莹哲)

(原标题:第19号督促监护令)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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