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机关情况简介

时间:2016-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体:  

  浙江省现有108个检察院,包括省检察院、11个市级院、90个县级院、5个派出院(杭州余杭临平地区检察院、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宁波大榭开发区检察院、衢州三衢检察院、温州龙港检察院)以及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浙江检察机关现有人员编制数10644人,在编9738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90.3%,硕士以上占19%,其中博士13人。

  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深化对检察发展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研究明确了浙江检察工作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走在全国前列的总体目标,把提升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作为工作总抓手,把创新强检和加强检察基础工作作为驱动检察发展的“两翼”。特别是积极顺应法治建设新常态,确立和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的工作主线,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与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高水平推进全省检察事业发展的总目标,积极引导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工作中,突出服务保障大局,围绕法治浙江、和谐社会、社会管理创新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出台检察环节贯彻落实的思路、措施和要求。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风险与问题,先后组织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环保、金融、知识产权“三项检察”以及打击电信诈骗、P2P平台非法集资、危害电商发展“涉网三领域”犯罪专项工作,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在国内较早探索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外来人员平等适用不捕不诉、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办理等工作,在国内率先建立了强化审查、严防冤错的客观性证据审查、审证采证标准等机制,在办案绝对数全国第二、人均办案数全国第一的情况下,较好保证了办案质效。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在国内率先推进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办案“四化建设”,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促进侦查方式转变,确保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统一,贪污贿赂大案比例从2010年的89.6%提高到2015年的95.3%。同时,积极建议省委在国内率先成立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并推动职能完善。诉讼监督工作,积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国内较早出台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在贯彻中推进配套机制建设,完善监督程序、明确监督范围、强化监督效力,不断提升监督严密性和有效性,查处司法腐败、民事督促起诉等工作全国领先。把检察自身建设作为根本保障,坚持业务培训、技能竞赛、人才选拔等措施多管齐下,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近三年全省有21名检察干警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全面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省检察院等4个单位去年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突出打造“阳光检察”,全面推进整合控申举报、业务咨询、律师接待等功能的检察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便民利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