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表示,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检察工作的改革创新,不能随意突破法律。《意见》明确要求,第三方机制的启动和运行,应当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提出宽缓量刑建议或者提出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结合起来,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积极探索推进试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