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答问时表示,严格按照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案件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对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的案件,逐案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对原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的案件,逐案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