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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结束,感谢各位网友关注。11:00:00

[李雪慧]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10:58:42

[李雪慧] 作为法治建设的生力军之一,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在今年的宣传工作中特别是接下来的全国两会宣传工作中给予我们更多关注和更有力支持。10:58:19

[李雪慧] 各位媒体朋友,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明确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10:58:00

[李雪慧] 为了便于大家采写报道工作,更生动地讲好检察办案故事,我们为现场的记者朋友印发了一份典型案例的背景材料,包括廖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等案例,供大家参考使用,如果大家需要进一步采访报道,请及时跟我们新闻办联系。10:57:41

[李雪慧] 因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10:57:22

[苗生明] 接下来,检察机关将与其他政法机关一起致力于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着力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以刑事司法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10:57:00

[苗生明] 四是各执法司法机关以及广大律师不断凝聚共识,促进侦查机关注重发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对及时有效侦破案件的重要意义;促进检察机关必须承担起推动制度实施的主导责任,能动司法已然成为检察履职新常态;促进法院审判模式发生变化,大量轻罪案件实现了程序简化、快审快判,有利于人民法院将更多精力聚焦重大复杂案件的精审细审,更加契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质要求;促进律师辩护逐渐从相对单一的“对抗模式”向“既对抗又合作模式”转变,辩护重心不断向审前程序转移。10:55:28

[苗生明] 三是制度适用的综合带动效应明显,促进形成了少捕慎诉慎押、恢复性司法、协作式司法、公开听证、企业合规整改等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以治罪促治理的创新理念政策和制度措施。10:54:57

[苗生明] 二是司法办案更加公正高效。以全面推开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在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促进办案规范,保障认罪认罚和量刑协商自愿性,量刑建议采纳率逐年提升,2022年98%左右,被告人上诉率、刑事案件申诉率逐年大幅下降,当事人刑事和解率逐年上升,刑事和解后相对不起诉人数同比上升31.6%,是2018年的2.2倍,表明我们的办案质量在不断提升,表明绝大多数被告人是在认罪悔罪状态下接受审判、服从判决、服刑改造、进而回归社会,被害人的权益因为制度的适用得到更好保护,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减少对抗。10:53:21

[苗生明] 一是已经形成以认罪认罚为基本诉讼模式的刑事诉讼新常态。先后会同最高法院等出台一系列指导意见和规范文件,初步构建起保障制度适用的规范体系。案件适用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实际上近两年的适用率均在90%左右,其他不认罪认罚案件只占一成左右。说到这里,大家可能注意到,我们对外、对下通报均以“85%以上”为基本通报值,不搞排名,为什么呢?根本考虑还是在于确保办案质量,通过科学管理防止违背司法规律盲目追求更高适用率。10:51:22

[苗生明] 完善刑事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司法改革部署。实践表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符合中国国情,符合诉讼规律,体现了中国刑事司法现代化的演进趋势,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正在发生深刻转型。10:50:47

[南方都市报] 自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正式确立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了全面实施、稳定适用。请您谈谈这一制度对于我国刑事诉讼产生了哪些重大影响?接下来,检察机关对于进一步推进制度适用有什么考虑?10:50:03

[史卫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下一步,各级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履行惩治腐败犯罪职能,持续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促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贡献检察力量。10:49:17

[史卫忠] 三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单位行贿犯罪问题逐渐凸显,2013至2017年单位行贿案件占比约25%,2018至2022年单位行贿约占35%。10:48:55

[史卫忠] 二是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长期、向多人、多次行贿犯罪较为常见,如安徽马某行贿案,其为在承揽工程中谋取竞争优势等,伙同他人向镇委书记、镇长、财政所所长等人多次行贿、数额巨大,镇委镇政府塌方式腐败。10:48:20

[史卫忠] 另外,办理的行贿犯罪案件也有一些新特点:一是部分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巨额行贿、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如行贿犯罪涉案数额在百万元以上的人数占比从2018年初的约14%上升至2022年的47%,同时巨额行贿给国家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向江西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行贿500万元,使其公司股权被国有企业高价收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高达上亿余元。10:47:11

[史卫忠] 四是领导干部亲属“寄生性”腐败犯罪层出不穷,家族式腐败问题日渐突出,其中有不少属于领导干部与其亲属共同犯罪,还有的领导干部亲属利用领导干部影响力大肆敛财。10:46:41

[史卫忠] 三是涉案金额不断攀升,一些案件涉案数额动辄过亿,如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受贿金额达17亿余元。10:46:18

[史卫忠] 二是腐败犯罪手段隐蔽性、复杂性增加,以“影子公司”“虚假交易”、“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等方式掩饰权钱交易本质案件增多。有的“腐败潜伏期”较长,不少案件犯罪时间跨度达十余年甚至更长时间。 10:45:43

[史卫忠] 从检察机关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情况看,当前腐败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现象突出,既有传统意义上的金融、国企、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或资源富集领域,也有以前并未引起太多关注的行业,如粮食购销。随着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仅2022年上半年起诉的相关人员就达到了前两年总和的近三倍。如山西省原粮食局局长杨某某“靠粮吃粮”案。10:44:18

[中国纪检监察报] 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责任,是惩治腐败犯罪的重要力量。从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看,有什么新的特点?10:43:46

[苗生明] 此外,地方公检机关在这项机制运行中还不断创新丰富其职能作用,不少地方还依托办公室共同促进刑事“挂案”清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重点任务落实,效果都很好。10:43:24

[苗生明] 四是有利于加强协调沟通,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发挥办公室便利咨询、会商作用,检察机关可以就重案侦办、移送报捕起诉、拟不捕不诉案件交换意见等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提出意见建议,不断凝聚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共识。2022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率41.1%,同比减少15.2个百分点,不捕不诉复议复核率也均呈大幅度下降趋势。10:42:17

[苗生明] 三是有利于加强制约机制,健全“双向约束”。对于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立案监督、纠正侦查违法等制约监督意见,公安机关有异议的,可以更直接、更有效要求检察机关说明理由或者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申请复查。10:41:41

[苗生明] 二是有利于加强办案协作,促进提升侦查、起诉质量。2022年,依托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等机制,检察机关适时介入案件21万多件,同比上升26.6%。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局在侦办一起案涉18个省市的涉电信网络黑灰产新型案件中,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公检会商机制,指导侦查部门调整思路,提出侦查取证方向和要求,及时解决了主观故意查证难、认定难的“卡脖子”问题。10:40:26

[苗生明] 实践表明,公检联合运行侦监协作办公室机制,至少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监督履职,促进依法规范办案。通过信息共享、实时监督,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均大幅提升,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同比上升1.7倍。10:39:44

[苗生明] 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公安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意见》印发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公检机关在市区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4300多个,共促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10:38:57

[新华社]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并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出专门规定,引起广泛关注。请您谈谈这项机制特别是侦监协作办公室能够发挥哪些方面的积极作用?10:38:27

[张晓津] 接下来,我们将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求,依法能动履职,为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10:38:07

[张晓津] 五是诉源治理。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三号检察建议”,助推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促进诉源治理。大力预防宣传,以案释法引领理性投资,提高防骗“免疫力”。10:37:13

[张晓津] 四是应追尽追。把追赃挽损贯穿始终,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等制度政策督促引导退赃退赔,探索先行处置、代管托管等机制,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10:36:47

[张晓津] 三是健全规范。会同公安部修订金融证券犯罪立案追诉标准,联合最高法等出台打击非法集资12条意见、惩治电信网络诈骗17条意见,研究制定骗贷、洗钱、证券犯罪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38件,持续织密法网。10:36:21

[张晓津] 二是完善机制。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必须多部门协同、凝聚法治合力。我们会同中国证监会加强执法司法合作,“零容忍”依法严惩、全链条追责证券犯罪,起诉康美、康得新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等重大案件,斩断“割韭菜”黑手;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同步交办重大案件,建立检察-证监全面监督合作关系,以法治护航资本市场行稳致远。10:35:18

[张晓津] 一是重拳严惩。发挥严的震慑作用,5年来共依法起诉各类金融犯罪18万余人。严惩“伪金融”“假私募”等非法集资犯罪,办理“泛亚案”等一批重大犯罪案件,助推风险出清、精准拆弹。专项整治养老诈骗,严惩近万名打着“养老投资”旗号行骗的犯罪分子。推进“断卡”“断流”“拔钉”行动,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和关联黑产。全力打击洗钱犯罪,2022年起诉2500余人,遏制上游犯罪、防止因罪获利。严惩非法控制金融机构、掏空资产犯罪活动,起诉涉银行信贷犯罪1.6万人。10:33:57

[张晓津]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健康运行,事关经济安全,事关民生福祉。最高检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要求,回应“保护财产利益”的群众诉求,专设经济金融检察部门,在中国证监会派驻检察室,惩防治一体推进,用法治力量服务金融安全和健康稳定发展。10:33:16

[中新社] 在刚刚的通报中,我注意到一些经济金融热词,从中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护航金融稳定、守好百姓钱袋子的不懈努力。能否再深入介绍下,在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方面,五年来都有哪些检察作为?10:32:43

[元明] 对于极端暴力犯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报复社会、后果严重的,检察机关均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提出取证的意见建议,确保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于陈年命案,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未消除、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及时核准追诉,坚决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认定事实不准,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被告人量刑畸轻甚至无罪判决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特别是造成被害人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认真做好阅卷、自行补充侦查和调查核实工作,依法坚决提出抗诉,决不放纵犯罪。10:31:15

[元明] 严重刑事犯罪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公然侵犯和对社会秩序的公然挑衅,也是对稳定的极大威胁和危害。检察机关坚决贯彻、精准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毒品犯罪,发挥“严”的震慑作用,该捕的捕、该诉的诉,重拳出击、决不手软!10:30:32

[元明]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并保持低位运行,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但从媒体曝光的案件来看,个别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仍有发生,加之近年破获的性质恶劣的陈年命案,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0:29:49

[人民日报]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我国刑事犯罪发生结构性变化,重罪案件持续下降,但严重犯罪特别是极端暴力犯罪仍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请问检察机关在打击严重犯罪、护航平安中国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取得了哪些成效?10:29:05

[陈国庆] 需要强调的是,少捕慎诉慎押决不等同于只讲从宽而不讲从严,更不是放纵犯罪。要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充分考虑具体个案的特殊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区分情形、区别对待,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从重,对轻微犯罪特别是认罪认罚的依法从宽从轻,任何时候不能顾此失彼,可以说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并不是一味从宽。10:28:17

[陈国庆] 另一方面对轻微犯罪,一般应当体现少捕慎诉慎押的轻缓政策取向,比如醉驾、轻微盗窃、轻伤害,以及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等。当前,轻微犯罪占比已经超过80%,应当尽量从矛盾化解、分化犯罪、减少对立、促进和谐角度规范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能不捕的依法不捕,能不诉的依法不诉,能不押的依法不押。当然,对于轻微犯罪也不是一味从宽,对于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大,特别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要依法从严予以追诉。10:27:06

[陈国庆] 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要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方面对严重犯罪应当依法严惩,比如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涉黑涉恶主犯、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等。这类严重犯罪虽然占比较小,大概在6%左右,对于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总体上应当坚持从严从重处罚。10:26:14

[陈国庆] 宽严相济是我国基本刑事政策,它要求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确保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少捕慎诉慎押是针对我国犯罪结构变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主要适用于轻微犯罪案件,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0:24:58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 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有人认为,少捕慎诉慎押意味着对犯罪一味从宽,请问怎样更准确地把握这一刑事司法政策?10:24:33

[李雪慧] 谢谢孙检。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10:24:15

[孙谦] 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水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10:23:52

[孙谦] 锻造过硬的刑事检察队伍,为提高刑事法律监督质效提供保障。近年来,我们推进专业化建设,在各级检察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通过开展公检法和律师的同堂培训,增进法律职业共同体交流与互动;开展“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对每个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刑事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升。10:23:07

[孙谦] 通过检察建议促进犯罪的源头治理。司法天然具有社会治理功能。犯罪背后往往有较深的社会根源。五年来,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办案,围绕金融监管、网络整治、快递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完善,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犯罪的发生,2020年以来发出此类检察建议4.9万余件。10:22:33

[孙谦] 随着该制度常态化适用,检察机关根据严重犯罪持续下降的情况,提出更好贯彻宽严相济,对轻微犯罪体现少捕慎诉慎押,努力做到对严重犯罪打击有力,对较轻犯罪处理恰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保护有效。10:21:36

[孙谦] 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立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刑事诉讼模式发生了重要变化,加重了检察机关在追诉犯罪中的责任,工作量成倍增加。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努力推进这一制度的适用。2020年以来,检察环节制度适用率均在80%以上,被告人认罪服法成为常态,一审服判率达到95%以上,从源头上实现定分止争、化解矛盾。10:21:04

[孙谦]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五年来,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改革创新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10:20:45

[孙谦] 守正,就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实践中,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忠实履行好;创新,就是要根据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了解和把握人民群众对刑事司法的要求、需求,结合社会政治、经济、治理发展的实际,革除工作中体制、机制、方式中的弊端和过时的、不恰当的做法,创新新机制、新方法,尤其应当在推进数字司法、数字检察方面取得新进展。10:19:55

[孙谦] 我们进入了新时代,这也是充满挑战和变革的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司法、中国检察,都是在不断改革、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刑事检察,既要努力维护刑事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又要不断完善监督的体制、机制。处理好稳定与改革的关系,就必须坚持守正创新。10:19:33

[孙谦] 三、坚持守正创新,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根本途径10:19:14

[孙谦] 最高检带头办理刑事抗诉案件,先后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7件。其中比较典型的有:谭修义故意杀人案,经过抗诉,最高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由死缓改判无罪;辛龙故意杀人案,抗诉后,由一审的无罪判决改判为死缓。五年来,从刑事法律监督的履职情况和统计数字看,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都有明显提升,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数量大幅度下降。10:18:12

[孙谦]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刑事审判监督主要任务有两方面:一是保障审判程序合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特别是辩护权)。二是对于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纠正判决裁定的错误。2018年至2022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万余件,较前五年上升18.9%;法院已审结3.1万余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2万余件。10:17:23

[孙谦] 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这项职能的核心有两点:一是保证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防止非法取证、暴力取证,防止非法证据进入起诉阶段;二是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2018年至2022年,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数585万余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3万余人,不批准逮捕159万余人(占提请逮捕人数的27.3%)。对依法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3万余件;对依法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2万余件。10:16:22

[孙谦] 五年来,检察机关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各项部署,更新理念、充实和重构刑事检察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刑事执法司法监督取得了新的进展,出现了新的局面。10:15:58

[孙谦]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保障法律实施中负有重要的职责。除通过追诉活动保障刑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遵守外,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依法监督,纠正出现的各种违法情形,维护刑事司法的公平正义。这是法律监督制度的价值体现,是刑事检察的基本职责。10:15:31

[孙谦] 二、发挥监督作用,保障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是刑事检察的基本职责10:15:11

[孙谦]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五年来,检察机关协同政法各部门,精准惩治犯罪,共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2022年起诉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人数为近二十年来最低,严重暴力犯罪起诉人数占比由1999年25%下降至2022年3.9%。各种犯罪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占85.5%。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由2012年的87.5%上升至2021年的98.6%,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犯罪率最低、安全感最高的国家之一。10:13:59

[孙谦] 三是网络犯罪危害日益严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升明显,2022年起诉此类犯罪12.9万余人,起诉数量已经占到第三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持续高发多发,2022年起诉3万余人,但受害人数众多,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危害,也成为刑事检察追诉的重点。四是金融证券犯罪严重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五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此类犯罪18.5万余人,比前五年上升28.2%,其中包括“明天系”“安邦系”“泛亚”“康美药业”等一批特别重大案件。10:12:43

[孙谦] 二是在发案和追诉数量上,四十多年来一直占发案和被追诉第一位的盗窃罪,2019年开始退到第二位,被危险驾驶罪(醉驾)取代。2022年危险驾驶罪占被起诉总数的18.2%,盗窃罪占13%。10:12:10

[孙谦] 五年来,刑事犯罪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是犯罪结构变化明显,严重暴力犯罪发案减少。在被追诉的刑事案件中,超过85%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不起诉的轻罪案件。10:11:49

[孙谦] 在追诉普通刑事犯罪方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该逮捕的一定要逮捕,该起诉的一定要起诉。对于虽然构成犯罪,但罪行较轻,没有逃跑、自杀、毁灭证据等妨害追诉活动和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采取逮捕措施。刑事司法要努力做到既无不及、又无过度。五年来,诉前羁押率逐年下降,2018年提起公诉前被羁押人数占起诉人数的54.9%,2020年占42.2%,2022年占26.7%。在该逮捕的及时逮捕的前提下,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尽可能减少逮捕人数,这是司法理性和文明的体现。10:10:25

[孙谦] 在惩治腐败犯罪方面,与国家监委配合,建立监检衔接机制,实现有效的配合和制约。五年来,共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7.8万余人,其中对孙政才、赵正永、孙力军、傅政华等100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对50余件贪污贿赂案件(犯罪人逃匿、死亡的)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外逃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落实党中央“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部署,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把“围猎”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行贿牟取非法利益、向多人行贿或多次行贿、行贿数额巨大作为惩治的重点,五年来共起诉行贿犯罪1.1万余人。10:09:07

[孙谦] 在追诉严重暴力犯罪方面,突出惩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杀人、重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先后依法起诉了“南京吉爱国故意杀人案”“江西劳荣枝杀人案”等一批重罪案件。总体看,严重暴力犯罪在数量上和占犯罪总数比例上都呈减少和下降趋势,相比前五年起诉人数下降27.8%。10:08:23

[孙谦] 在追诉黑恶犯罪方面,严格依法、认真履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先后依法起诉了“云南孙小果涉黑案”“湖南杜少平等人操场埋尸案”“海南黄鸿发涉黑案”等一批危害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案件。五年来共起诉黑恶犯罪4.2万余件,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600余人。同时,发挥监督作用,严格区分黑社会犯罪与一般团伙犯罪、与共同犯罪的界限。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10:07:25

[孙谦] 在追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方面,对渗透、颠覆、分裂国家等犯罪严厉惩治,注重提升发现和预防此类犯罪的能力;对暴力恐怖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过去五年,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人数始终处于低位运行,仅占犯罪总数的0.03%。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也整体下降,占犯罪总数的6.3%。10:06:36

[孙谦] 五年来,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把平安中国建设落实到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黑恶犯罪和杀人、重伤害、强奸、抢劫、爆炸等各种严重暴力犯罪。2018年至2022年底,共追诉刑事犯罪583万余件,比前五年上升9.5%。其中依法追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400余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5万余件(不包括危险驾驶罪),严重暴力犯罪23万余件,其他刑事犯罪515.8万余件。10:05:30

[孙谦] 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秩序良好,是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条件;在和平、安全、公平的社会环境中工作、学习和生活,是人民幸福的主要内容和前提。10:05:12

[孙谦] 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是刑事检察的首要任务 10:04:54

[孙谦] 过去十年,特别是近五年来,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诚履行职责,发挥刑事检察作用,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和社会秩序,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平正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五年来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的情况,听取社会各界对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0:03:59

[孙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建党百年前夕,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10:03:36

[孙谦] 刑事检察,简单说,就是检察机关在追诉犯罪中一系列职能活动的统称。这项职能中,主要包括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对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活动实施监督,对侦查活动中出现的违法情形依法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刑罚执行中的违法情形予以纠正,以达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保障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和良好社会秩序的目的。可以说,“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能。10:02:39

[孙谦] 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经过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目前“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个部分。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在规定检察机关职能时表述为: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10:02:08

[孙谦]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10:01:48

[李雪慧]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孙谦副检察长通报检察机关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工作情况。10:01:13

[李雪慧]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先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先生;第一检察厅(也称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先生,第二检察厅(也称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元明先生,第三检察厅(也称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先生,第四检察厅(也称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先生。10:00:53

[李雪慧] 今天的首场新闻发布会,我们聚焦的主题是“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10:00:34

[李雪慧] 举世瞩目的2023年全国两会正在向我们走来,像历次两会一样,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同样备受关注。为迎接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从今天开始,最高检将举办“迎两会·新时代检察这五年”系列新闻发布活动,结合重点检察办案数据和典型案例,系统介绍五年来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举措成效。10:00:13

[李雪慧]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是农历兔年最高检的第一场新闻发布会,今天还在正月里,我首先在这里给大家拜个晚年。10:00:00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此次新闻发布会将通报检察机关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09: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