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与创新:人民检察制度九十年|坚持人民至上 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大发展
时间:2021-11-16  作者:肖君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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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实践史。从人民检察院的设立,到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的诞生,再到“四大检察”格局的明确,90年人民检察史中饱含了“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

□在党的领导下,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道路正在稳步夯实前进。要延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职责全力做好“四大检察”工作,共同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大发展,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奋力开创新时代人民检察工作新局面。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我们党百年伟大奋斗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归结为“十个坚持”,其中第二个就是“坚持人民至上”。“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内核,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也是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高扬的旗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对中央政法工作的批示、党的十九大报告、发表重要理论文章等多个场合,多次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要求把“以人民为中心”融入到每一项检察工作中。时代对司法的考验和人民对司法的期望,都需要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大发展。

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历史逻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观启示我们,人民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中国共产党的产生和壮大就在于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不以人民为中心,就违背了信仰,违背了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作为一个有着科学思想和坚定信仰的世界第一大党,“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党的思想脉络:毛泽东同志的“新民主主义论”、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的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些理论成果一脉相承,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在各个时期的延续与发展。进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把提高执政能力、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工作导向,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是党对自身历史使命的践行,更是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使然。“得民心者得天下”,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精准理解和灵活应用赢得了民心,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推动历史的巨轮前进,使中国走上人民幸福、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党的发展靠人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创造了历史,将会与历史同在,只有确保党“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才能确保党与历史和人民同在。

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事业使命担当

“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中国共产党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原因,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政法工作的制胜法宝,为检察机关指明了努力方向。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全党要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从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检察工作而言,“以人民为中心”,全力保障发展和安全,是每一项检察业务的必然要求,是每一个检察人的使命和担当。发展是中华民族的唯一出路。也正是为了发展,我们党才倡导建设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民幸福、社会稳定、国家富强都离不开高质量、可持续的公正发展。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就是要捍卫发展成果,保卫改革进行。为此,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项检察职能,推出多条具体措施,开展多项专项行动,在保障营商法治环境,服务“六稳”“六保”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安全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基石,也正是为了安全,我们党才在统筹各项工作过程中融入了底线思维,以此防范化解各个领域的风险挑战,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信息等各方面安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就是要保卫国家和人民安全。为此,检察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注重统筹维护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突出惩治危害人民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致力于打造安全的发展环境。

伟大的思想需要可靠的实践者,检察担当与使命需要一代代检察人的薪火相传。新时代新背景下,如何锻造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在当下无疑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民检察院作为政治机关,“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政治素质过硬,体现为科学理论武装先进、工作业务水平高超,只有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工作成绩才能经得住检验。为此,我们检察干警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优质、高效开展检察工作。在当前政法系统教育整顿背景下,要让检察官敬畏和热爱检察职业,对案件终身负责、负得起终身责任,充分调动广大检察官的工作斗志和政治意识。

对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勿忘昨天的苦难辉煌,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纵观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实践史。从人民检察院的设立,到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的诞生,再到“四大检察”格局的明确,90年人民检察史中饱含了“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回顾这段检察实践历程,我们不难从其实实在在的行动、桩桩件件的故事中找到答案。

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在诉讼制度领域进行了重大改革,公益诉讼检察从试点开展到正式确立,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强烈反响,现已发展成“四大检察”之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成效显著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正是考验政治素质、担当政治责任、履行检察职责的体现。民法典的实施,为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检察机关既要善于在办案中发现司法活动中与民法典规定不相符的问题,注重在民事监督中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要精于区分刑事案件和民事、经济纠纷,打击虚假诉讼,这正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民事诉讼监督中的最好诠释。

检察机关把“以人民为中心”融入在检察工作细节中。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部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对于群众的控告和申诉进行统一受理,负责受理和审核案件等事项,只用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实现了老百姓“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这正是检察机关以人民所需为视角,以人民便捷为出发点,主动履职作为的换位思考。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推动积案矛盾化解,依法维权维稳、实现信访法治化、促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为化解新时代社会领域矛盾风险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的检察听证制度,不仅有利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起到息诉罢访的作用,而且畅通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有效渠道,有利于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让司法结果更容易被公众接受,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目标。检察机关通过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救助金,帮其克服紧急困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给困难者一缕阳光,燃起生活的希望,体现出检察的温度,是检察机关工作的价值追求。

此外,检察机关还对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重大冤错案件进行了依法监督,保障正义不会缺席,这正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给人民一个公道,无论逝者还是生者的基本权利都能得到法律承认,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工作。检察机关通过办理一批防卫案件,向全社会传递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社会正能量,重塑了正当防卫理念,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氛围。保障人民一个安全环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平安中国带来的实质性安全,是检察机关工作的目的所在。

尽管成绩是卓越的,局面是乐观的,但是我们依然要提高警惕,对于那些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的“政治两面人”,要坚决予以清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对于检察机关内部存在的“顶风作案”现象,也要予以严惩,要秉持检察机关雷厉风行的作风,坚持除恶务尽。在提高检察机关纯洁度、打造检察工作优良作风的导向上,需要向历届全国模范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看齐,不断锤炼自身,经受考验,夺取成果。在党的领导下,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检察道路正在稳步夯实前进。要延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职责全力做好“四大检察”工作,共同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大发展,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奋力开创新时代人民检察工作新局面。

(作者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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