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绝对领导下人民检察制度的光辉起点——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
时间:2021-05-10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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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 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检察档案记载着党领导人民探索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历史,见证了党的检察事业随同革命、建设、改革步伐坚韧前行的光辉历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最高检办公厅联合新闻办、检察日报社开设“检察档案”专栏,以“百年党史中的检察档案”为主题,深入挖掘检察档案资源,寻找人民检察光辉历史印记,引领广大检察人员学习领悟并向社会公众宣传人民检察制度的“红色基因”,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931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布告(第一号)载明,选举何叔衡为工农检察人民委员。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的彻底解放和平等作为理想与追求,创立初期就高度重视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第一个以国家形态出现的人民政权。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为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力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人民委员会,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行政机关。人民委员会下设九部一局,其中,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检察机构,由何叔衡任工农检察人民委员。中华苏维埃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的设立,是党绝对领导下人民检察制度的光辉起点。

(徐劲传整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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