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2024年以来,山西省乡宁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检察之声唱响民生“大合唱”。乡宁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就是对“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生动实践。
“还好有检察官帮忙,我心里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日前,家住乡宁县张马村的杨某某,感激地对回访的检察官说道。
杨某某为何会如此说?事情要回到2020年8月。杨某某家中房屋紧邻209国道。一日,她突然发现两座房屋均出现多处不同程度的裂缝,经询问后得知多家邻居也存在相同情况。村民集体向村委会反映该情况后,当地政府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发现,2020年4月,某公路养护公司对209国道进行修复,施工期间动用大型机械,在作业时震动巨大,导致国道两侧排水渠沉陷;同年8月上旬,恰逢雨季,渠水顺着裂缝流入杨某某家中,导致杨某某两处房屋墙体出现多处裂缝,地基下沉,房屋损坏。杨某某向某公路养护公司请求赔偿,该公司表示,根据公司规定必须有房屋损失鉴定报告才能进行赔偿。但杨某某经济较为困难,无法支付房屋损失鉴定费用。多方努力无法解决问题,无奈之下,她来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了解基本情况后,检察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到杨某某家中实地查看房屋裂缝情况、排水渠修建情况,并就损害赔偿相关问题询问某公路养护公司负责人。为进一步了解房屋受损情况以及赔偿标准,检察官还询问了当地村委、属地政府相关人员,走访周边受损房屋,向已被赔偿的住户了解赔偿费用。经4次实地调查、3次询问双方当事人,双方争议仍难以化解。为尽快有效化解争议,承办检察官决定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杨某某与某公路养护公司分别表达了诉求。听证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发问。各行政机关也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进行了发言。听证会上,多方一致表示,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杨某某作为受损方,应积极主动进行诉讼。某公路养护公司提出的以房屋损失鉴定报告作为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并无不妥,但房屋损失鉴定费用是损害赔偿的标准之一而不是唯一,其他村民房屋赔偿的判决可以作为参考。企业应当考虑实际情况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听证会后,该公路养护公司负责人及杨某某均同意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方式解决纠纷。为尽快让杨某某的房屋得到修缮,承办检察官在与县法院沟通后,于当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杨某某与公路养护公司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承办检察官再次来到杨某某家中对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时,杨某某的房屋已经修缮完成。
“检护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今后,乡宁县检察院将继续做优做实保民安、护民生、暖民心的检察为民,让民生温度可感可及。
(文稿统筹:王冬 贾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