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君的抚养权变更案判决已经生效了,走,去她家。”2月2日一大早,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王晓佳刚到办公室,便拎起地上的袋子,拉着同事又出了门,手中的袋子里,是她给小君准备好的新年礼物。另一边,小君母女也早早起床在家等候小君的到来,这一天,她们已经盼了足足大半年。
女孩小君今年刚满16岁,半年前,因申请一起民事支持起诉,王晓佳认识了这个善良又懂事的女孩。“那时候她来检察院申请抚养权变更、抚养费追索民事支持起诉,希望我们能帮助她将抚养权变更到她妈妈名下。”回忆起初识的场景,王晓佳满眼心疼,进一步深入了解小君的家庭情况后,她更是下决心要帮助她走出困境。
原来,小君的父母在她年幼时离异,母亲陈某患有精神四级残疾,没有工作能力,父亲刘某则在她6岁时就入狱了。因此,尽管抚养权归父亲所有,小君却一直和患病的母亲以及同母异父的姐姐小美相依为命。陈某没有收入,小君和小美又是未成年,在刘某服刑期间,政府给一家人办理了低保申请。母女三人靠着残疾补贴和低保补助,勉强维持生计。
2022年,姐姐小美考上了外地的大学,14岁的小君也终于盼来了父亲刑满释放,本以为生活会有所改善,没想到却陷入了更窘迫的境地。“全都是因为她那不负责任的父亲!”说到刘某,陈某就忍不住生气。原来,刘某出狱后没多久,就以“小君上学方便”为由,将小君和陈某安置在了学校附近的出租房内,随后将小君和母亲居住的唯一住房擅自变卖,携带钱款不知所踪。“他说房子租了一年,结果3个月后房东就找上门来要房租了!我们没有钱,就被赶了出去!”
因为小君的抚养权归父亲所有,刘某出狱后两人便不再符合低保申领条件。家没了,低保补助也没了,母女俩一度流离失所,无家可归,靠着小君外婆的接济和社区的帮助,艰难度日。“这不是长久之计,我要努力保护我的女儿!”为了保障小君的权益,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抚养权。小君也找到了海盐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收到小君的申请之后,王晓佳第一时间上门走访,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当她得知小君在紧张的高二学习中还要照顾患病的母亲,家里没有收入来源,生活非常困难时,决定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维护小君的合法权益。2023年11月30日,海盐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判决小君抚养权变更为其母亲,由其父亲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至小君独立生活。
虽然案件已经结束,但王晓佳对小君一家的关心关注并没有结束。判决后,小君的父亲始终没有出面,也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好在变更抚养权后,小君母女重新获取了低保资格。王晓佳赶紧约上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为她们办理低保手续。“坐,快请坐。”一进门,二人赶忙搬出凳子邀请大家坐下。在杭州读大学的小美还没回家,家里只有小君和陈某。客厅里,陈某捡回来的纸箱和塑料瓶被理得整整齐齐,房子虽小但很整洁。
刚坐下,“呐,你想要的厚被子。”接过袋子的小君瞬间泛红了眼眶,没想到自己随口提到的小事,被检察官姐姐牢牢记在了心里。原来,在上一次走访时,王晓佳得知小美放假回家时需要和小君挤一张床,被子又薄又小,两个人睡总是有点局促。那天回去之后,王晓佳就去商店买了一床羽绒被,打算当作新年礼物送给她。“祝愿你们姐妹二人在新的一年中能够收获更多的温暖,是身体上的温暖,更是心灵上的温暖。”王晓佳说道。
(文稿统筹:刘家墉 刘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