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检察院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我以后再也不会偷鸡蛋了,一定会好好吸取教训。”日前,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65岁的赵某诚恳地表示了悔过和感谢。
2024年的一天,赵某到顺德区乐从镇某超市买菜,挑选了几只鸡蛋交给工作人员称重封装。拿着贴好价签的封装袋,赵某再次走回鸡蛋货架处,偷偷打开封装袋又往里塞了几只鸡蛋,然后以最初的价格结账。
“以前见到别人这么干,于是自己也跟着学,一时贪心想占小便宜。”顺利得手后,赵某尝到了“偷梁换柱”的甜头。今年以来,赵某先后8次用同样手法从超市盗窃鸡蛋,成功得手7次。每次盗窃数量7个左右,共49个鸡蛋,涉案金额约70余元。
某日,超市工作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了赵某多次盗窃鸡蛋的行为,于是报警。“像赵某这样的小偷小摸行为,超市经常遇到,发现盗窃后,让他们按照实际价格付款就算了,但是赵某这种多次盗窃的很少。”该超市开业三年以来,先后发生过二十多次盗窃事件,给超市带来了不少损失。超市引入自助结账,加上疏于监管,客观上也给了“有心人”可乘之机。
后来,赵某在孩子的陪同下,向超市赔偿500元,并取得了超市的谅解。
顺德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但考虑其系初犯,事后真诚悔过,积极赔偿,认罪态度良好,已取得超市谅解,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条件。
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全面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并就拟对赵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取各方意见。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于是,便有了故事开头的那一幕……
检察听证制度是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践行阳光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顺德区检察院始终把公开听证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文稿统筹: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