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张存单,金额人民币50万元,拥有我的户主叫张小英。我的存在满含着她多年的期盼,她最大的心愿就是在2024年给儿子置办一套婚房。然而2023年8月,随着一封财产保全裁定书送达银行系统——我被司法冻结了,冻结金额人民币30万元。到底发生了什么,这起源于一场“普通”的民事诉讼。
2023年,张小英收到法院一纸传票,王某起诉她和苏某,要求归还借款人民币30万及相应利息,同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随后存单就被司法冻结了。诉前调解阶段,张小英告诉法官:这个王某她根本不认识,苏某是之前的同事,她曾用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帮苏某代收过20余万元,但这笔钱收到当时就转给苏某了,借条上的签名也不是自己签的。王某得知情况后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竟是苏某在债台高筑、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向王某虚构出资借钱给张小英放高利贷赚取高利息的事实,并在出具给王某的借条上冒签了张小英的签名,又花言巧语骗得张小英信任,借用其银行卡收款,从王某处骗得了人民币30万元。
9月28日,苏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0月23日,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王某的起诉,张小英不再是被告了,但存单却被大家遗忘了,仍因该民事诉讼案件被冻结着。等张小英想起时,已临近2024年春节。
2024年2月5日,张小英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官印珊丽听完她的诉求,想到要给当事人过个“安心年”,当即开展调查工作,从刑事检察部门、银行、法院等渠道多方调取证据、核实情况。审查后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申请人依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在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本案涉及张小英的民事诉讼已被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张小英本人与原告苏某之间既不存在借款事实,也未参与苏某的诈骗犯罪,因诉前保全而冻结的存单应当及时解冻。
2月6日,海盐迎来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印检察官走进院门后拍了拍身上的雪花,一抬眼就看到了焦急等待着的张小英,“张姐,刚准备打电话告诉你这个好消息呢,我们的检察建议刚刚已经送去法院了,法官会尽快办理解冻手续的,你放心吧。”“太好了,谢谢你们。”张小英瞬间红了眼眶,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
2月8日,冰雪消融。随着另一封解除保全裁定书送达——我也被解冻了!在这一场历险中,我们各自完成了使命,张阿姨的新年愿望能实现了。
(文稿统筹:刘家墉 刘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