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点名式”通报压实整改责任
时间:2021-04-08  作者:吴贻伙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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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贻伙)日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主持召开检委会会议,专题审议该省检察机关2020年度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情况。会议决定,把此次集中评查结果通报全省,并把评查出来的案件质量问题整改作为全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自选动作,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压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

2020年底,安徽省检察院对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全省三级检察院办结的841件案件进行了三级联动评查,所评查案件涉及“四大检察”。评查期间,安徽省检察院从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各业务条线标兵和能手以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中优选出30名检察官组成四个专业评查组,重点评查相关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重要程序以及对外文书规范性等方面比较重大的问题,并就所发现的问题指出了司法理念不新等五个方面的原因,提出了四点对策建议。

会议要求,在通报时要对问题案件不回避,“点名式”通报承办检察院和承办检察官。对于问题案件,要厘清办案责任,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同时要继续优化评查机制,将年度评查与适时评查、重点案件与抽查案件相结合,突出对实体问题和重大程序问题的评查。要建立健全与业务部门的定期沟通机制,实现案件质量信息的互通共享,促进案件质量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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