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圣泼代表:加强内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香港执法司法制度衔接
时间:2024-03-11  作者:杨璐嘉  来源:检察日报·两会特别报道·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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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工商总会会长、信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圣泼

加强内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香港执法司法制度衔接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杨璐嘉)“近年来,最高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香港廉政公署、香港律政司等执法、司法机构密切沟通协作,为加强公益诉讼相关的执法司法衔接协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工商总会会长、信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圣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在尊重各自管辖权的基础上,加强粤港澳司法协助”。最高检出台的《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内地公益诉讼制度与港澳相关执法司法制度的衔接研究”。

李圣泼代表表示,香港和内地有着同根同源的文化和血脉。近年来,深圳、香港两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探索开展司法协作,检察机关依托公益诉讼制度开展了涉港海洋保护、文物保护等相关工作,推动一些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但因深港两地存在法律制度差异,司法部门机构和职能不对应,公益保护领域的司法协作仍然需要努力从国家层面优化顶层设计。

李圣泼代表建议,广东、香港两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机构要加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一是以《湿地公约》常委会决定在深圳建立全球首个国际红树林中心为契机,在一湾相连的福田红树林湿地和香港米埔内后海湾湿地保护中加强协作,完善红树林及其栖息的黑脸琵鹭等野生动物的生态价值评估鉴定标准,配套补植复绿、劳务代偿、救护放归等制度,探索体系化地建立健全红树林保护和修复标准、规则,为促进各缔约方有效履行《湿地公约》提供中国样本。二是协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中碳汇的规范应用。三是继续推进后海湾、大鹏湾、珠江河口的水质管理合作与交流。

“建议最高检和香港律政司牵头,借助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平台加强公益诉讼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香港只存在为保护公共利益而提起诉讼的相关机制,起诉主体可以为任何充分的利害关系人,与内地公益诉讼制度存在明显差异。”对此,李圣泼代表进一步表示,可以借助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平台和团体会员之间的协作关系,在深港两地共通的、具备公共利益属性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强司法协作,推进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的跨境、跨法域法律制度衔接,探索公益保护合作路径,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张宁 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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