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树波、冯鸿昌、杨蓉通过身边案热议最高检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13  作者:史兆琨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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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陈树波、冯鸿昌、杨蓉通过身边案热议最高检工作报告——

检察新理念的基层实践

陈树波代表

冯鸿昌代表

杨蓉代表

每年全国两会,“两高”工作报告中提及的一些司法理念常常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而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来说,他们不仅关注这些检察新理念,更关注这些新理念背后的司法作为、基层实践。

3月7日下午,走出人民大会堂后,三位全国人大代表分别向记者谈起他们身边践行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一些新理念的案例。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几年于巷陌间被传颂的司法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今年再次出现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

报告提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指导办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案,连续三年发布17件典型案例,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认定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1370人,是前五年的5.8倍。

“在会场听到报告的这段内容时,我想到了董民刚案。”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邢台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陈树波表示,“公平正义,要在每一起个案中得到回响。这起案件就是我身边一个很好的例证。”

彼时,董民刚的行为属于防卫行为没有异议,但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否属于防卫过当,仍存有异议。这是当时摆在邢台市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难题。经认真分析研判证据,明确引导侦查补证方向。最终,董民刚的行为被认定属于正当防卫,董民刚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检察机关依法对董民刚作出不起诉决定。

“董民刚案获得一致好评的一个原因在于,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与社会公众最朴素的价值观相吻合。对于老百姓来说,家是最安全的地方,他人不仅闯入自己家里,还使用辱骂、威胁甚至暴力欺负人,已触及一个人对安全的最基本底线,反抗是理所当然的。”陈树波代表说。

此间,记者与董民刚案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得知了董民刚的生活现状。他和妻子现在生活得很安稳。两个孩子都很孝顺、听话,老大已被录为新兵,下周就要去部队了,老二上初一了。

“老大刚刚顺利参军入伍了,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很关键。我对现在的生活感到很知足。”董民刚告诉承办检察官。

在陈树波代表看来,董民刚案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将会使老百姓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无所适从。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涉及法秩序的维护,涉及正义与不正义之间的衡量。该案的办理,彰显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再次提及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如今,谷女士来到北京工作已经满一年了,生活不仅早已步入正轨,而且节奏还很快。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办理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建议公安机关以诽谤罪立案,推动自诉转公诉,确立网络人格权保护公诉原则。”全国人大代表、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冯鸿昌在听取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想起了福建省首例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公益诉讼案。

那是2021年5月22日,在袁隆平院士逝世当天,居住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的王某某,连续发布数条微博侮辱已逝世的四位院士,其中就包括袁隆平院士。这些不当信息在短时间内被迅速扩散。厦门市检察院通过公安局官方微博的警情通报得知线索,经研判,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因现行法律没有社会团体对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并且为尽量避免对袁隆平院士近亲属的过多打扰,承办检察官采取征求袁隆平近亲属意见的方式,履行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最终,在最高检、福建省检察院支持下,厦门市检察院获得对网络不当言论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授权。

2021年6月27日,冯鸿昌代表在《检察日报》上看到了王某某的《致歉信》。“我关注到,王某某对随意侮辱袁隆平院士的行为表示后悔,同时认识到由于网络传播的特殊性,不当信息可能会迅速扩散。如果处置不当,将会对袁隆平院士的名誉产生负面影响。”冯鸿昌代表说。

“网络世界的隐蔽性和虚拟性,是网络名誉侵权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冯鸿昌代表告诉记者,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手段,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在增加其侵权成本的同时,也将有关机关未能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的当事人纳入追责范围,有助于使“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社会生活和基层司法实践中落实落细。

“少捕慎诉慎押促治理”

“少捕慎诉慎押”已经不仅仅是检察工作理念,而且已上升为党和国家刑事司法政策。而且,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了。今年的提法又有何不同?

“少捕慎诉慎押促治理。”在报告的这一段内容里,最高检工作报告还指出,运用大数据有效监管,轻罪不“关”也能管住;不起诉但应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促进犯罪治理更有效、人权保障更有力。

谈及这一内容的基层检察实践,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起案例。

23名网约车司机利用拼车司乘分离计费规则,通过延迟结束拼车订单方式,恶意驾车绕行,骗取某网约车平台补贴。

“该案骗取补贴金额的认定不是很容易。”杨蓉代表告诉记者,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的做法体现了审慎的办案态度。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从网约车公司后台调取司机行车轨迹图、作弊订单详细数据,并根据调取的数据逐一核实犯罪数额,最终将乘客实际支付车费从犯罪数额中予以核减后认定诈骗数额。经统计,23人骗取的车费补贴从5000元至2.2万余元不等。

如何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在杨蓉代表看来,这是该案办理的又一个亮点。

23名网约车司机中,李某恶意绕路骗取平台6000余元,在被平台发现作弊并扣款后,仍继续恶意绕路骗取平台补贴。截至案发时,其诈骗数额累计达2.2万余元,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而刘某等其余22名网约车司机,虽然也是多次、连续作案,但诈骗数额不大,被平台发现作弊并扣款后,及时改正,主观恶性较小,且到案后认罪认罚。万柏林区检察院依法对该22名网约车司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还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建议对22名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已对上述人员分别作出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决定。

“前不久,我了解到,这起案件的被不起诉人刘某又注册了其他网约车平台,正在努力踏踏实实赚钱,生活得很充实。”杨蓉代表欣慰地说。

人民群众身边发生的案件,也在全国人大代表身边。这些案件蕴涵的公平正义,蕴涵的司法为民,更生动鲜活。“每一位办案人员,在落实罪与罚的依法认定时,要常怀一颗敬畏、审慎之心。”这是三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心声,也是人民群众的心声。

(本报记者史兆琨)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责任编辑: 李君瑞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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