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最高检工作报告(之六)
时间:2023-03-10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字体:  

玉麦尔江·库尔班代表:清理涉企“挂案”,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玉麦尔江·库尔班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闫晶晶 何海燕)“检察机关通过‘挂案’清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可以使卸下包袱的企业‘轻装上阵’,有力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合法权益。”全国人大代表、新疆能源集团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业务主办玉麦尔江·库尔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刑事诉讼过程中,一些案件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形成“挂案”。“挂案”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使涉案企业和有关人员长期处于被追诉状态,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检察机关正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数据显示,最高检会同公安部持续清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起诉、长期搁置的涉企“挂案”,督促办结1.2万件。

玉麦尔江·库尔班代表在履职中关注到,近年来,新疆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支持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保护民营企业的财产权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活动,是以检察能动履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玉麦尔江·库尔班代表建议,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能够进一步密切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挂案”清理工作合力,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孔菲菲代表:做好行刑衔接,防止“以罚代刑”


孔菲菲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闫晶晶 何海燕)“实践中,行刑衔接的重点多在民生领域,是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乃至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一项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察布查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孔菲菲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一直关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方面卓有成效。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五年间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2万件。”对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孔菲菲代表深表赞同。

“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做好立案监督。2020年以来,伊犁州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5起涉嫌犯罪案件,有效防止了‘以罚代刑’。”孔菲菲代表说,对不构成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检察机关也及时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并做好跟踪落实。

孔菲菲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安全等案件的办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完善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做好行刑衔接“后半篇文章”。

李志伟代表:依法抗诉,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李志伟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徐日丹)“五年来,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万件,比前五年上升18.9%;法院已审结3.2万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2万件,改变率69.6%。这是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的鲜明写照。”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五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两会前夕,我参加了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举办的‘向人民报告’主题汇报会,观看了以实际案例改编的法治情景剧,我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监督的力量。”李志伟代表说,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抗诉职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治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检察机关五年来抗诉数量明显上升,直观展现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成效。特别是经检察机关抗诉后法院再审改判的案件,对刑事审判工作是一种促进,对人民群众来说则是实现了‘看得见’的公平正义。”李志伟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始终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意识,综合运用书面纠正违法、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以及抗诉等多种监督手段,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以更有力的法律监督,助力书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马秀英代表:严把证据关避免错捕错诉


马秀英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戴佳 见习记者赵晓明)“2018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坚决防止错捕错诉,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81.8万人、不起诉21.1万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0%和69.4%。透过这组办案数字,我看到十年检察改革,特别是近五年检察机关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之后,检察机关办案质效的显著提升,以及司法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积石山县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马秀英说。

“检察官既是犯罪追诉者也是无辜保护者。”马秀英代表表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案件无论大小,每一位检察官都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马秀英代表指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了更高的需求。检察办案要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严格把握法律规定的逮捕、起诉标准,凡是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捕、不诉,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马秀英代表说,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望新时期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履行检察职责,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传播者、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占志启代表:坚决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


占志启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于潇 戴小巍)“检察官既是犯罪追诉者也是无辜保护者。”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得到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长港镇峒山村村委会主任占志启的高度认可。占志启代表表示,检察官肩负客观公正义务,必须做到不枉不纵,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追诉犯罪、保护无辜的目的。

“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对10件原判十年以上的重大冤错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改判无罪。”对于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这段话,占志启代表表示,检察机关勇于纠错、敢于担当,不回避问题,值得肯定。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占志启代表深刻体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性。“每一起冤错案件,都是一场悲剧。而纠正冤错案件,不仅需要秉持客观公正的坚定勇气,更需要大量的艰苦工作。”他说。

“从数字上来看,冤错案件虽是少数,但对于涉案其中的当事人而言,却是影响一生的大事。因此,检察机关办案要尽一切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占志启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从以往的办案实践中,发现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不足,用严谨的工作态度、严密的工作流程,坚决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

胡海娟代表:强化看守所巡回检察 推动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胡海娟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何慧敏 通讯员王谦)“看守所巡回检察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可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刚性和力度。”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二中教师胡海娟对检察机关以能动检察维护司法公正的举措表示肯定。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创设巡回检察制度,被纳入修订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派驻+巡回”让监督更有力。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2597次,覆盖全国87.2%的看守所,监督纠正混管混押、所内斗殴等问题。

“检察机关聚焦监督纠正超期羁押、保障诉讼,坚持从发现一般性问题转向注重发现深层次问题,有利于构建巡回检察与职务犯罪侦查相互融合、互为支撑工作机制。”胡海娟代表对检察机关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这一举措表示认同。她表示,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形成了强大震慑,增强了检察监督的刚性。

胡海娟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在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中要更加注重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推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执法水平提升;进一步强化外部参与,与各司法行政单位共同努力,提升巡回检察的公信力和监督质效;强化人员配备,推进轮岗交流,提高派驻检察人员素质,同时还需积极引入新兴技术,开展“数字巡回检察”,提高工作效率。

王兴柱代表:巡回检察助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


王兴柱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单鸽 见习记者赵晓明)“巡回检察制度是最高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检察事业发展新方位,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出的一项检察监督的制度创新。”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兴柱在听取最高检工作报告后表示。

2022年,最高检在全面推开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完善巡回检察制度和社区矫正监督体系,增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王兴柱代表在履职中了解到,过去一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充分借鉴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实践成果,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构建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实现了全省13个地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全覆盖”。

王兴柱代表建议,在开展巡回检察过程中,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协作配合,建立“横向协作、同向发力”工作机制,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再犯罪问题的发生,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目标。同时,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保障作用,针对涉民营企业家的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经营请销假问题,积极引入公开听证,加快审批流程,以检察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王学斌代表:让执法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王学斌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戴佳 见习记者赵晓明)“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持续整治‘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对判处实刑未执行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督收监执行7.3万人,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4.5万人。”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王学斌表示,“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司法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司法机关坚决查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的鲜明指向,回应了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关切和期待,表达了捍卫法治尊严、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坚定决心,我们为之叫好和点赞。”王学斌代表表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但有时却被个别“司法蛀虫”钻了空子,成为滋生司法腐败、实现利益交换的手段。

王学斌代表建议检察院、法院、监狱等职能部门,将坚决查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的承诺落到实处,坚持司法为民、保障公平正义。对立功、减刑等强化监督审查,避免暗箱操作;对滥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马福昌代表:回应更高法治需求,加大民事检察办案力度


马福昌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于潇 通讯员岳淑芳)“对于身陷矛盾纠纷之中的当事人而言,公正的裁判尤为重要。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大工作力度,与审判机关一并推动了司法正义的更好实现。”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所营养与健康研究室主任马福昌表示,当下现实生活日益复杂,矛盾纠纷也愈发多元,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2.4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2.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万余件。马福昌代表注意到报告中提及的“抗诉”与“检察建议”这两种监督方式,并向记者表示,针对不同监督对象、不同案件情况,检察机关选择不同的监督方式,有助于监督目的的实现。

“要正确认识数字背后的问题。”马福昌代表强调,公平正义是司法机关共同的价值追求。近年来,诉讼案件呈现持续增长态势,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涌入到司法诉讼程序当中。数字增长的背后,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更多了,也更高了。

“一个案件背后是否有制度的漏洞?是否有司法管理不到位的症结?对于这些来源于个案又超然于个案的问题,检察机关要及时作出回应。”在呼吁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马福昌代表建议,检察机关也要注重类案问题研究,推动源头问题的解决。

姚奎章代表:民事检察监督日益精准高效


姚奎章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于潇)“对于老百姓而言,官司打赢了还不是最终目的,关键还得执行到位,要把权利落到实处。”采访中,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奎章对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给予积极评价。

接受记者采访时,姚奎章代表提到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一组数据——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8.4万件,比前五年上升88.5%,采纳率98.7%。“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是导致司法不公的重要原因,检察机关对此开展监督意义重大。”姚奎章代表指出,公平正义不仅是朴素社会观念的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开展法律监督意义重大,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

姚奎章代表说,从数字来看,在依法能动履职的要求下,民事检察办案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98.7%的采纳率,更说明检察监督很精准,办案质量很高。”

“司法公正需要政法机关共同维护,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都是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都要践行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只有认识到这点,才能在监督中实现共赢。”姚奎章代表表示,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与其他机关一道守护公平正义。

毕生龙代表:“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彰显检察担当


毕生龙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于潇)“对待冤错案件的态度,考验着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与法治担当。检察机关以壮士断腕的勇气追责问责,值得肯定。”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贵德县河东乡王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毕生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最高检工作报告说,每一起冤错案件,检察机关都难辞其咎。组织排查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的325件刑事错案,以“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的严肃态度,对551名检察人员追责问责。

在毕生龙代表看来,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这既是对个案的重视,也是对检察机关公信负责。检察机关这种紧盯问题不放,把责任落实到位的做法,体现了勇于自我革命的责任担当。

“报告中说‘每一起冤错案件,检察机关都难辞其咎’,这种刀刃向内的自我加压,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毕生龙代表说,司法机关是专业性很强的业务机关,这种坦诚地直面问题的态度值得肯定,也值得学习。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有权必有责、违规违法办案必然要承担责任已成为共识,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我看到这个共识已经转化为实践。有了这样的落实之举,相信检察办案会越来越好。”毕生龙代表告诉记者。

张兆丽代表:坚持阳光司法 深入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张兆丽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何慧敏 通讯员谢苏)“最高检创新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有助于保证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守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捷锋帽业(泗阳)有限公司现场管理、泗阳县总工会副主席(兼职)张兆丽对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的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表示肯定。

最高检工作报告说,最高检和省、市级检察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73次,覆盖全国所有监狱,发现并督促整改狱内涉毒、涉赌等突出问题。据悉,自2020年开始,最高检已连续三年直接组织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实现参加、接受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的省份“全覆盖”,推动查处监管人员职务犯罪43人。

“2018年创设巡回检察制度以来,最高检带头执行,创新开展从省内再‘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巡回检察工作逐步迈上规范化发展轨道,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张兆丽代表建议检察机关持续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强化办案思维、严格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注重办案质效,加强巡回检察信息化、科技化、数据化建设,聚焦监狱刑罚变更执行等重点案件,提升深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能力,提高办案效率。“希望巡回检察组继续坚持阳光司法,邀请更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相关巡回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 何南宁 于春贺]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