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开展四项工作
时间:2022-03-07  作者:要怡东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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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副厅长陈晓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

一是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手段复杂多样,作案方式不断翻新,更加带有隐蔽性等特点,最高检通过制发案例,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进行“隔空猥亵”行为,确立了与接触儿童身体猥亵行为同罪追诉原则,形成了对“隔空猥亵”的有力打击震慑。

二是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网络犯罪未成年人。受网络使用的低龄化和不良信息等因素影响,一些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等犯罪案件中也有未成年人参与。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3555人,同比上升21.2%。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在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帮教,帮助他们尽快重新回归社会。

三是积极推动网络领域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受到不良信息侵蚀甚至遭受侵害等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普遍性问题,以办理涉毒音视频传播、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等典型个案作为突破口,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推动网络平台、社会、政府等多方协同、齐抓共管,促进相关问题解决。比如检例141号,检察机关发现该APP的信息推送存在使儿童受侵害的风险后,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使该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进行整改,同时,带动了互联网企业完善行业规则,通过小案推动了网络大环境的治理。

四是主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法治和安全教育。有效的预防是最好的保护。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和制发“督促监护令”等多种方式,对广大青少年及家长进行法治宣讲和普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了解网络犯罪危害,增强抵御网络不良信息能力。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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