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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
为规范鹦鹉养殖活动,检察机关向某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做好人工繁育鹦鹉办证许可和专用标识管理试点、规范人工繁育鹦鹉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培训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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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建议单位回复和采纳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形成整改方案:切实做好人工繁育鹦鹉办证许可;切实做好专用标识试点;规范人工繁育鹦鹉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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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督促和落实情况
检察建议书送达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联络,积极督促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采取多项举措进行整改。截至2021年底,为530户养殖户(合作社)办理了人工繁育许可证。统一做好人工繁育鹦鹉专用标识试点申请工作,先后审批两批共349户申请,发放专用标识152.45万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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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和意义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犯罪案件时,综合考量法理情,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规范鹦鹉人工繁育。围绕养殖、销售人工繁育费氏牡丹鹦鹉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的科学更新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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