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故事汇】九秒钟!取快递女子人生被改写
时间:2022-02-10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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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秒钟

——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

□讲述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检察官 孔凡宇


人生被改写需要多久?

也许要漫漫数十载,也许只是短短一瞬间。

9秒钟,这是我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害人谷女士的亲身经历。

至暗

意外发生在2020年7月7日傍晚,28岁的谷女士,像往常一样,下班后到小区旁边的快递驿站取快递,不料被人偷拍了一段9秒钟的视频,随之汹涌而来的变化让她始料未及。

“寂寞少妇出轨快递小哥”——一场莫须有的低俗小说剧情在谷女士缺席的微信群里狂欢上演。7日至16日9天时间里,始作俑者郎某与何某陆续上传捏造的聊天记录截图39张,并附有视频和图片,引发大量低俗、淫秽评论。

8月5日,上述聊天记录被他人合并转发,并相继扩散到110余个微信群(群成员约2.6万)、7个微信公众号(阅读数2万余次)和其他网络平台。

8月7日,距离被偷拍整整一个月后,“主人公”谷女士如梦初醒,小区闺蜜、北京好友甚至国外的前同事都在提醒她事态发展的严重性,车友群、业主群到母婴群、育儿群甚至追剧资源共享群都有了谷女士的身影,公司领导、同事、朋友也给她发信息问怎么回事。

公司劝退,再就业受阻,确诊抑郁状态……意识到自己背负着负面新闻,谷女士绝望地说:“‘社会性死亡’这个词,以前对我来说很陌生,现在才发现距离自己那么近。”

谷女士是有勇气的。2020年8月7日当天,谷女士就郎某、何某涉嫌诽谤向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报案。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于同年8月13日对郎某、何某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决定。同年10月26日,谷女士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杭州市余杭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然而,持续发酵的谣言并未就此刹车。2020年8月至12月,此事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引发网络热议,其中仅微博话题“被造谣出轨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阅读量就达4.7亿、讨论5.8万人次。

“不敢想关于这件事情,但又控制不住去想,每次一想起来,心脏就加足了马力跳动,整个人开始窒息,精神、情绪开始失控。”谷女士在微博写道。

转机

事情终于开始有了转机。2020年12月14日,谷女士等来了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以自诉案件立案的好消息,同时网络上关于对网络暴力从法律层面施以重拳的呼声也不断高涨,升级的舆论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和重视。

我们经过认真研究,认为郎某、何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谷女士的人格权,而且经网络这个特定空间得以迅速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破坏广大公众安全感,应予以公诉追诉。

2020年12月22日,我们余杭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份检察建议书不长,不过寥寥三百余字,却汇聚了四级检察机关的共识。它首次明确将恶劣的网络暴力界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首次在当事人已经自诉的情形下,依然建议转为公诉程序。

三天后,公安机关对郎某、何某涉嫌诽谤案立案侦查。我院联合公安机关向谷女士释明了公诉立案的意义和必要性,并建议其撤回起诉。2020年12月26日,谷女士向法院撤回起诉。

晴朗

自诉案件顺利转为公诉案件,不过,这还只是正义的起步。

为了保证调查的顺利进行,我们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点对诽谤罪“情节严重”的标准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诉情形引导取证。

整个取证过程持续了将近一个月,最后形成案卷18卷、光盘76张。当参与此案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第一次看到堆积如小山的案卷时颇为惊讶:看来从自诉到公诉,取证的优势不言而喻了。

2021年1月20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将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们对证据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其间,郎某和何某也真诚悔过并支付了赔偿款。

随后,根据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他们认罪认罚的态度,我们审慎地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两名犯罪嫌疑人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1年2月26日,我院依法对郎某、何某以诽谤罪提起公诉,并对二被告人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同年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宣判后,二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至此,这场造谣风波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也打上了深刻的法治印记。

反思

回到最开始的提问:“人生被改写需要多久?”

只需要短短9秒钟。然而我们为了抚平这段伤痕,从发出检察建议起算,却足足用了191天。而这距离谷女士陷入舆论漩涡,已长达10个月之久。我们不禁感叹,侵权成本实在太低,维权成本真的太高。

当网络日益成为现代人的重要活动场域,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与日益泛滥的网络暴力“狭路相逢”。在行政处罚无法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自诉取证又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我相信本案给出了一个具有时代价值的解法:它激活了自诉程序与公诉程序的衔接条款,使得刑法第246条的立法本意真正得以实现。众多专家学者,也发出了他们的声音。

这样一起针对普通民众的网络诽谤案件,由公安机关启动刑事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既是响应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新要求,也是对刑法沉睡条款的唤醒。同时,我们也全程见证了公众在网络社会中的法律保护需求从暗流涌上浪尖,无数网友的点赞让我们真切地体会到,“法治获得感”原来如此触手可及。

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我记得谷女士曾说过:遭遇这种无妄之灾,确实是一种不幸,然而,在这条维权之路上我又是何其幸运,有那么多支持我的网友、媒体,有秉公执法的政法机关。今天的结果并不是我个人维权的胜利,而是千千万万反对网络暴力的你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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