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数字检察改革 打造法律监督高地
时间:2022-05-28  作者:程曙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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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依法能动履职,坚持改革破题、创新驱动、实战实效,不断优化“理论+机制+实践”的数字检察改革模式,法律监督能力、质效迅速提升

深化数字检察改革 打造法律监督高地

程曙明

□数字检察的目标是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牢牢把握“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要求,构建起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法律监督新模式,努力把数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数字检察模式下的类案监督,是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的最佳方式。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赋能发现批量监督线索,开展类案监督,并聚焦类案背后的制度机制漏洞,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从个别解决到普遍整改,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监督的认同感。

2022年1月,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对检察大数据战略作出顶层部署,强调要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到浙江调研,对绍兴数字检察工作予以高度肯定。为适应新要求,浙江省绍兴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依法能动履职,坚持改革破题、创新驱动、实战实效,不断优化“理论+机制+实践”的数字检察改革模式,法律监督能力、质效迅速提升,努力谱写法律监督新篇章。

以新理论打开新思路,深刻把握数字检察改革本质规律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绍兴市检察机关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数字检察改革核心要义的认识,找到规律和本质,通过“认识—实践—再认识”,系统性推进数字检察改革,努力推进变革性实践。

数字检察的本质是改革,是对检察工作理念和模式的颠覆性重塑,是一场顺应时代潮流、因应社会环境变化的革命。绍兴检察的数字化改革历程,经历了从辅助办案、提高效率为主的智慧检务阶段,到聚焦线索发现、实现关键突破的智慧检察阶段,再到当前系统性变革的数字检察阶段。这不仅仅是简单的称谓变化,而是对数字化改革理念的持续深化提升。数字检察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具体的场景应用,更在于推动改变检察思维方式、监督模式,推进检察监督实现机制转变、制度重塑、流程再造,是从量变到质变、从“器”到“道”的实质性变革。

数字检察的关键是贯通,只有做到贯通,才会实现一子落而满盘活、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放大效应。数据贯通是基础,数据共享是数字检察办案的基石,数字化改革的前提是数据的归集。数据是线索的基础,没有数据支撑,用大数据分析研判监督线索便无从谈起。《浙江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工作办法(试行)》的出台,在破除数据壁垒这一难题上实现了重大突破,要以此为契机,通过谋划专项监督拓展数据共享范围,通过数据共享激活专项监督效能,做到以数据分享促检察履职,以履职绩效促数据共享。手段贯通是重点,要同步推进内外部的融合贯通。内部要做到潜力释放,突出强调融合运用审查、调查、侦查“三查”手段,通过开展“三查融合”,互相移送线索,互相促进支持,通过线索融合、手段融合、人员融合凝聚和放大叠加效应;外部要做到协同配合,站在构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的高度,全面凝聚法治监督合力。绍兴市检察机关通过贯通连接“枫桥经验”指挥平台、“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等多跨场景建设,联合公安机关、法院开展打击医保诈骗联合行动、出台《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扎实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贯通的目的是实现监督办案相互支持、相互驱动。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挖掘批量监督线索,在办理批量类案监督案件的同时,敏锐挖掘背后可能存在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

数字检察的目标是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牢牢把握“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要求,构建起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法律监督新模式,努力把数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数字检察模式下的类案监督,是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的最佳方式。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赋能发现批量监督线索,开展类案监督,并聚焦类案背后的制度机制漏洞,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从个别解决到普遍整改,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监督的认同感。

以新工具解决新问题,健全完善数字检察改革运行制度

数字检察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加快形成一系列与数字检察办案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办案流程、人才培养等体制机制,放大工作格局,行之有效地推进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

以分层统筹机制抓管理,解决上下不畅问题。市检察院注重加强统筹谋划,推动资源的合理配置,基层检察院要加强对工作的统筹指导,更加聚焦核心业务,履行好办案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双向发力。以市检察院数字检察指挥中心为龙头,建立数字办案指挥协同机制,组建数字化办案单元,实现线索统一管理、融合监督办案,推进跨区、县(市)基层检察院和跨业务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线索移送,加快形成数字检察工作一体化新格局。

以清单管理机制抓落实,解决进度不快问题。市检察院精心选题立项,坚持项目化管理,强化动态监管和刚性执行,基层检察院要细分工明责任,推动清单落实。市检察院推出数字化类案监督“一本账”管理机制,明确各基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的目标任务、年度计划等内容,实行项目化推进,做到项目清单化、清单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目前,已有43个类案入账,并以检察长办公会议、数字办案现场会等形式推进专项监督。

以应用推广机制抓长效,解决后劲不足问题。市检察院注重完善场景应用评价推广体系,配强数字人才队伍,基层检察院要善于总结先进经验做法,提升干警实战水平。市检察院通过举行全市数字化类案监督成效晾晒比拼会,力争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通过建立基层检察院轮流选派骨干到市检察院数字检察指挥中心学习制度,使基层骨干通过深度学习、参与大数据分析研判,把管用的“真经”带回去,让数字检察成为两级院监督办案的常态。

以新能力实现新突破,持续展示数字检察改革应用成果

数字检察要高效协同,助力解决法律监督的难点、堵点问题,在前期办理“套路贷”虚假诉讼监督案、“非标油”违规使用污染大气环境案等案件的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瞄准目标跑道,突出实用实效,积极开展“数字检察攻坚年”专项行动,努力打造标志性成果。

聚焦省委部署,主动融入系统跑道。紧盯“多跨协同”,按跑道模式推进,立足职能为破解治理难题贡献高含金量的检察方案、检察智慧,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省委改革跑道,打造更多的数字法治好产品。如针对特殊群体保护难题研发应用场景,目前“星海守望”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综合应用、司法救助“束光”应用已经纳入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清单。

聚焦工作大局,服务共同富裕建设。坚持把监督办案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如聚焦群众“救命钱”,针对不法分子违规承包民营医院内部科室、通过虚设医疗项目套取巨额医保基金的线索,依托大数据解决专业不足难题,研发监督模型,开展民营医院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类案监督,涉及民营医院9家,已刑事立案监督43人,移送线索40条,对于涉及全国12个省市的38家医院的线索正在持续梳理跟进中。

聚焦规范有序,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立足民营企业大省的实际,紧扣省委、市委最优营商环境建设的目标要求,服务保障企业“两个健康”发展。如诸暨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实施犯罪的线索后,立即开展跨部门、跨领域数据分析研判,及时移送相关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已经立案38人。又如,在开展中国轻纺城特色产业司法保护行动中,检察机关发现有团伙利用数据未全国联网的漏洞,恶意跨省登记并敲诈勒索商户,采用数据建模碰撞比对分析的方式发现线索后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8人。

聚焦群众期待,满足群众更高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如针对醇基燃料、瓶装燃气充装、储存、运输、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燃气安全领域数字专项监督,构建危化品安全监督模型,筛查418万余条数据,从中深挖监督线索,目前已立案监督、追诉5人,公益诉讼立案15件,以数字监督化解社会风险,助推行业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作者为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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