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无一起越级上访
发布时间: 2011-09-08 作者: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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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0年共青团广州市委举办的“广州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评比活动中,越秀区检察院青年干警郑景青(右二)通过汇报、演讲等一系列环节,从全市各行各业推荐的100余名优秀青年人才中脱颖而出,成为10名“广州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之一。(摄影:何正安  潘小戈)

    本报讯(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丁聪 曾伟华) 近年来,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室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排民忧、解民困。近日,该院又传来喜讯,控申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是2005年广州区划合并以来该院连续第二次获得此项殊荣!

  该院在控申接待工作中,严格执行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首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从立案到做好息诉工作全程负责,切实将涉检信访案件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具体做到“三定”、“六包”、“四个必须”。“三定”即定包案领导、定时间、定人员;“六包”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解决、包息诉罢访;经办人员在处理案件时,要切实执行四个“必须”,即必须走访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必须与信访人谈心、必须调查研究、必须抓督办落实。

  该院还坚持控申接待工作全院“一盘棋”的大信访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及院领导阅批群众信访案件等做法,确保重大信访案件高质高效处理。控申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加强联动,对涉检涉法信访案件实行“问题联治”,将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切实做好信访人的释法说理、疏导稳控工作。

  该院有完善的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每月组织控申检察人员结合区情动态及社会热点、难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评估预测,实现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的关口前移和源头治理。对经评估存在信访风险的重点案件,协同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制定处置预案,做好应对预防措施。建议并推动修订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该院坚持法律解释到位,引导来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认真解答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解除其心中的困惑和不满,用真情打动信访人。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案件,该院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予以解决;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该院主动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取得联系,争取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良性互动,促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切实解决。

  近四年来,该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46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7起,立案复查办结14起,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起,办理交办案件31起。全部案件都做到处理有序、反馈及时,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赢得了上级机关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司法公正  

  当前,司法活动中的一些问题严重影响到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为此,检察机关应立足自身职能,切实促进司法公正。一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加强对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二是积极探索,创新机制。要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和监督手段,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三是提高效率,保证质量。要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率,保证监督质量,使诉讼监督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监督制约与协调配合相统一。(赵剑)

  审查起诉环节应注意排除非法证据  

  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审查人员要严格审查证据,把非法证据甄别出来。一是要有高度责任心。刑事案件的办理关系到公民权利的生杀予夺,作为承办人要慎重对待证据材料,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二是要恪守程序正义,坚持疑罪从无,确保不冤枉一个好人。三是要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四是审查人员要掌握审查判断非法证据的技巧,善于通过对比、检验、逻辑推理等方式进行质证。五是要将审查、排除非法证据与诉讼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公诉机关在发现非法证据的过程中,要大力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堵塞产生非法证据的制度漏洞。(李润斌)

  审查逮捕环节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风险评估机制的初步建立,为侦查监督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助力,但受制于审查逮捕环节的局限性,风险评估机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可考虑从以下两方面予以完善:一是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经过风险评估的案件,进行必要的跟踪监测,掌握案件的后续发展情况,并将可能出现的风险变化及时与后续办案部门沟通,必要时可协助后续办案部门进行风险控制。二是建立备案预警机制。加强与控申部门的风险控制联动,及时向他们移送涉检信访评估预警信息,并协助制定风险规避预案,必要时可直接参与信访案件的处理。   (林欢平) 

责任编辑: 王俊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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