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检花不简单
发布时间: 2011-09-08 作者: 孙涛 陆颖 来源: 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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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炎炎,在宿迁市巾帼志愿者招募启动仪式上,干警们毫无悬念的又看见了王新华的身影,她身着庄严的检察制服,胸前佩戴志愿者徽章,手中挥舞着巾帼志愿者旗帜,灿烂的笑容在脸上洋溢,让人感到了清爽和惬意。 

  王新华是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妇委会主任、案件监督管理科科长、检委会委员。十几年来,她在平凡的岗位上朴素奉献,如夏日荷花别样红。 

  任劳任怨 

  这个女人不简单 

  自从1996年进入宿城区检察院以来,王新华担任过经济科书记员、反贪局综合科科长,刑检批捕起诉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和案件监督管理科科长等职务。无论在哪一个岗位上,她都做得比别人好,唯一的窍门就是敬业。   

  在反贪局工作期间,对金融知识知之不多的她接手办理第一宗经济犯罪案件时,就遇到了挑战。要查清案情,既要具备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又要懂银行规程。从不服输的王新华向行家虚心求教,从传票、记账、资金划拨、汇兑等基础知识入手,一点一点地问,一笔一笔地查,先后翻阅查对近百笔账目,终于理清了思路,揭开了谜团,查清了一起案值近20万元的挪用公款案。 

  2003年,在办理某居委会人员一起串案、窝案期间,她被抽调到反贪局协助办案。在办案过程中,她精心分析案件的蛛丝马迹,耐心对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犯罪嫌疑人不仅交代了犯罪事实,还先后三次主动带着干警到自己住宅的屋檐下、菜地里挖出了藏匿的近20万元的巨额赃款。 

  7年的办公室主任岗位上,面对琐碎、繁重的工作,她从不喊苦叫累。她始终坚持“花小钱办大事,不花钱也办事”的原则,能用不买、能修不换,能少买绝不多买,常常为了省钱与商家斤斤计较,让许多商家都十分感慨:如今还有为花“公家”钱较真的人,她是“不可思议”的红管家、铁算盘。在她的带领下,办公室连续七年获先进集体称号,办公室分管的档案工作获省级表彰。在区检察院推行实名推荐先进个人的第一年,她得票最多、支持率最高。2005年4月,她和李文明被作为全市先进共产党员上报省检察机关表彰,其先进事迹被省检察院编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材料》予以宣传推介,并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热心公益 

  让法律阳光普照大地 

  2001年,全国掀起严打斗争高潮,王新华自编了“严打”普法宣传材料,并把全院的女干警组织起来成立了“巾帼法制宣讲团”。在她的带领下,宣讲团的女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日,配合妇联、教育、团委等部门深入乡村、学校、街头,开展普法宣传。 

  “巾帼法制宣讲团”先后获得全省“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市妇联“三八”红旗集体以及省、市、区三级巾帼示范岗等等荣誉,成了宿城区检察院一块响当当的品牌, 

  面对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严峻形势,她心急如焚,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她主动到学校担任法制校长,为在校生上法制课,结合办案实践,将办案过程中的典型案例插编在宣讲材料中,让学生、群众听起来富有感染力、说服力。为让更多在校生学法、用法,她牵头与辖区20所中小学签订了“检校共建协议”,建立了8个“检校共建基地”。身为宣讲团团长,她克服家庭、工作方面的压力和困难,以身作则带头加班加点备课、讲课。在儿子高考、父亲病危期间,也从未中断过宣讲活动。有时一上午要上两次法制课,大家都担心她太累了,可她却说:“能多讲一堂课,就有可能减少一些青少年犯罪,想到这些就不觉得累了。” 

  热爱生活 

  检花永远绽放 

  近来,为了支持科里三名年轻干警脱产参加司考培训,在科里仅剩她一人的情况下,她主动加班加点。每天早来晚走、行色匆匆,比年轻人劲头还足,领导和同志们说起她来都不约而同地竖起了大拇指,称赞她是“不知疲倦的老黄牛”。 

  和所有爱美的女性一样,王新华最爱的事情就是逛街,为自己添置漂亮的衣服。因而,在同龄人中,她也总是显得那么年轻那么漂亮。 

  这就是王新华,一个平凡而又美丽的女检察官,一朵美丽的检花。这朵检花永远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朝气蓬勃,并且用她的敬业和朝气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您或许以为她是一名年轻的女检察官,或者是一个精力充沛的中年人,其实,她已经53岁了,还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要退休了,您感动吧? 

责任编辑: 王俊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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