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安顺利·幸福安康”助力
发布时间: 2022-09-09 作者: 刘惠生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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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惠生

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求极致精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造过硬队伍,为实现“平安顺利·幸福安康”贡献检察力量。

聚焦讲政治,切实担负起为大局服务的政治责任。安康市检察院扛起“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治重任,坚守法律监督底线,坚决服务保障大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信息网络犯罪等涉众涉财涉黑涉恶刑事犯罪;宽严相济促治理,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统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坚持惩罚犯罪与诉源治理并重;有序助力疫情防控,依法查办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聚焦解民忧,切实担负起为人民司法的法治责任。安康市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群众诉求事事有着落、反映问题个个有结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用足用好用活司法救助政策,让遭受犯罪侵害、面临生活困境的被害人及其家属感受到检察温暖。

聚焦求极致,切实担负起为检察增色的监督责任。安康市检察院全面遵循“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跟进落实最高检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学习用好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持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确立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完善和落实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全域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关注重点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突出秦岭、汉江区域和流域污染治理。

聚焦全方位,切实担负起过硬队伍的担当责任。安康市检察院持续强基固本推进队伍建设,统筹抓实“相对薄弱基层院建设”和“质量建设年”两项重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超预期实现全国相对薄弱基层院镇坪县检察院“脱薄争先”和全市基层院“争先进位”目标;着力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安康生态检察品牌,助力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努力追赶超越,强力推行上下联动强推力、左右互动聚合力、内外驱动扩张力,党建主体责任具体化、组织生活规范化、活动阵地标准化、党建业务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一如既往地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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