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三个规定”填报成为自觉行动
发布时间: 2021-08-06 作者: 张培昶 来源: 检察日报
字体:

“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治本之策,是防止干警被“围猎”的有效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地防控廉政风险。内蒙古土默特右旗检察院高度重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抓好具体贯彻落实。

我院所在的土默特右旗,是经济以农业为主的旗县,常住人口相对固定,具有“熟人社会”的特点。针对这一情况,我作为“班长”,首先主动带头填报,要求班子成员在示范引领填报的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分管部门干警贯彻落实制度规定。针对个别部门负责人“零报告”的情况,我同班子成员分头联系6名部门负责人谈心,并向其发函,要求说明情况,倒逼主动记录填报和习惯养成。今年全院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4件,是2019年和2020年总填报数量的1.6倍。

为有效落实这项制度,无论大会小会、会上会下,我必讲对落实“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带头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讲清利害关系。我常跟干警讲,在拒绝“熟人”过问的同时,要讲清制度规定,引导过问者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了解案情、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最初大家还认识不到如实记录报告的重要性,多数干警持观望态度,即使填报也是“软执行”,搞选择性填报,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就不动,甚至有个别干警对记录报告工作存在抵触和反感情绪。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组织开展5次专题教育培训,强化政策解读,检察干警逐渐打消了思想顾虑、卸下了心理包袱。同时,我们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拧紧思想“安全阀”,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让干警真正理解“三个规定”既是约束自身的“紧箍咒”,更是保护自己的“护身符”的深刻内涵,促进干警全面、如实、主动填报。

为推动“三个规定”有效落实落地,我院以全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行为底线,实施“一案一记录”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对办案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做到每案必填,一案一档,实现对办案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我们按月对记录通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通报,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不断加以改进。我院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记录填报工作,对填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利用通知、通报、微信工作群等进行政策解读,对发现的个性问题,通过电话或进行当面指导,不断提升记录填报质量。

为进一步扩大“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社会影响力,我们组织3名院领导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并以漫画、视频等形式,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向群众宣传解读“三个规定”,积极营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

目前,我院干警每月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中主动填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实现从“要我填”到“我要填”的转变。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