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加强寄递领域安全监管协作
时间:2022-09-14  作者:陶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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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陶强)近日,天津市检察院会同天津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作了具体规定,深化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寄递安全监管协作机制。

《意见》明确了三部门在寄递领域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法律监督和协作配合三项机制。《意见》要求做好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相互移送工作。邮政管理部门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向邮政管理部门移送涉嫌违法的线索后,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检察机关对邮政管理部门移送的寄递渠道违法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意见》还要求三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邮政管理部门就寄递违禁品案件所涉及的刑事犯罪等问题书面咨询检察机关的,检察机关要作出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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