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溪湖区:综合救助温暖老兵嫂
时间:2021-04-02  作者:刘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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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键)一场无妄之灾,让退役老兵失去生命,残疾的老兵嫂面对家庭的重负和迷茫的未来,不知该何去何从……

今年2月的一天,刘某因酒后心情烦闷,将2个凳子和1个圆桌从7楼窗户向外抛出,正在楼下散步的张某被砸中后死亡。张某曾是一名军人,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他曾奔赴现场抢救伤员,工作中也多次被单位表彰。如今斯人已逝,其遗孀也因案致贫,面临生活困境。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办案时认为,被害人张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将线索移送至控申部门。接案后,检察官迅速调查核实,随后制定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计划开展救助行动,各部门通力配合,在确保案件质效的同时尽量压缩办案时间,争取尽快为受害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办案组先后前往案发现场、被害人家中及其所在社区,实地核实有关情况、安抚家属情绪。同时,与公安机关联系,了解嫌疑人刘某的经济状况,以及是否有赔偿意愿等。

经核实,张某一家四口,其妻子王某患有先天性右侧髋关节脱位,为四级残疾,需长期医治;儿子、儿媳靠打零工为生。案发后,张某抢救治疗已花费10万余元,部分款项为多方筹借。张某去世后,王某失去主要经济来源,无力维持正常生活。犯罪嫌疑人刘某及其家属也无赔偿能力。

3月18日,溪湖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局长,驻区某部领导和区残联理事长等部门领导担任听证员,听证员经闭门评议,一致认为应给予司法救助。

区残联理事长表示,检察机关能及时在案件中发现线索并展开救助,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感,值得各单位学习借鉴,他们将结合自身职责提供帮助。

听证会后,办案组迅速落实司法救助程序,以最快速度将救助金送到老兵嫂手中。同时,本溪青年检察官先锋队溪湖分队成立了“临时关爱小组”,定期到老人家中帮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老人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检察机关还以此为契机,对接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联合会签文件,共同制定涉军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多元化、长效性综合救助,切实保障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法律更有温度,暖军心、暖民心。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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