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时间:2021-01-02  作者:卢志坚 占东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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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占东东)近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发布5个典型案例。从全省该类案件办理情况来看,呈现出案件罪名主要集中在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建设和企业生产领域发生事故较多、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发案量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业园区分布呈正相关、绝大多数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为一般事故引发等特点。

2018年至2020年10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87件162人,提起公诉1258件1801人。其中,在2019年江苏检察机关审结的964件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中,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内的有476件,占总数近一半。

江苏省检察院进一步完善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相关机制,建立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制度,与相关部门联合会签《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办理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犯罪案件工作机制,依法维护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不断完善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发布会透露,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秉持平等保护、审慎谦抑、轻轻重重和权益双向保护理念,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对于严重不负责任,漠视员工生命安全或发生事故殃及其他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依法从严追责。对偶发多发,只造成一般事故的案件,检察机关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尽力防止“办理一起案件、垮掉一家企业、失业一批工人”现象发生。

(原标题:一案一分析 一案一建议 江苏:通报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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