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研发“掌中评”监督平台打造办案质效监控体系
时间:2020-11-13  作者:匡雪 缪淑妮 孙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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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掌中评”外部监督平台

得知父亲因涉嫌非法走私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刘小明(化名)对案件的进展非常关心。他用手机打开烟台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掌中评”外部监督平台,查看了案件办理进展,还针对案情中的一些疑点向承办检察官提问。几天后,刘小明再次登录平台查询时,发现承办检察官已经对他提出的问题给出了答复。“真是足不出户就能掌握案件情况,还可以随时对检察官能力水平、工作作风、办案质量等办案各环节进行综合性评价,太方便了。”亲自体验“掌中评”后,刘小明不禁感慨智慧检务带来的高效和便捷。

近日,烟台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掌中评”外部监督平台上线,在检察院的微信公众号上即可对办案进行动态、全流程监督,努力实现案件相关人对办案程序和实体都满意,推动专业素养、办案质量,以及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的求极致工作目标。

随着司法办案“放权”、捕诉一体“集权”、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的整体推进,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日益重要。“掌中评”外部监督平台涵盖案件信息查询、监督意见建议、办案综合评价、律师预约服务等模块,主要具备四个特性:一是受理案件和相关主体的全域性,全部案件均可导入该平台,实现办案监督全覆盖;全部案件相关人,包括案件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司法办案人员等均纳入监督范围。二是监督视角的全息性,案件不同相关人从不同视角、立场、诉求出发,对案件和办案检察官进行监督评价,多元化多角度反映检察工作情况。三是案件评价的综合性,案件办理完结后,案件相关人可对检察官能力水平、工作作风、办案质量等办案各环节进行综合性评价。四是评价结果的转化应用,监督意见和评价情况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起到纠错、引导、激励作用。

平台采取制式化运行模式,操作便捷高效,通过“三表两报告”,即案件相关人信息采集表、监督意见表、满意度星级评价表,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和纪律作风调查报告,实现信息查询一键操作。受理案件后,案管部门在后台填录相关人信息采集表,案件相关人登录平台后,可以直观地看到受案时间、承办部门、办理阶段、办案时限等信息。即时监督一触即发,监督意见表的内容分程序、实体、廉洁三类,涵盖有无过问、插手、干预办案情况,以及实践中较为典型的10个主要问题,相关人可即时、多次提出监督意见,打破时间空间限制。

在后台处理信息时,意见反馈一体成型,还专门成立了外部监督委员会,确立了接诉即办原则,对监督意见分类分流处理。案管、检务督察等部门具体核实监督意见,分别形成质量评查报告和纪律作风调查报告,提交监督委员会审查通过后,集中对外发出。监督意见线上提交、办理、反馈,实现有据可查、有因可循、有责可追。综合评价一举多用,案件作出终结性决定后,相关人收到系统推送的“星级评价表”,进行一次性评价,平台根据星级个数自动计算满意度情况,并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

“掌中评”监督平台为案件相关人开通了实时监督渠道,并充分赋予“话语权”,让案件相关人及时有序发声,有利于及时疏导稳控案件相关人情绪。同时,平台汇集整理监督意见、综合评价等大数据,深挖数据价值,通过线性、饼状、柱形可视化图谱分析,实时更新展示意见数量、问题类型、风险领域、群众满意度等信息,并与内部案件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有效联动,形成了良好的司法办案质效监控体系。

(本报记者匡雪 通讯员缪淑妮 孙佳)

(原标题:案件相关人可实时监督案件进展 山东烟台:研发“掌中评”监督平台打造办案质效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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