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李志华)日前,由河北省阳原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意见旨在对检察机关在办案和履职中发现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行经济救助或教育扶持的三类人加强救助帮扶:一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和未成年证人;二是刑事案件被害人以及被告人未成年子女;三是办案或参与社会治理中发现的生活和学习处于困境的其他未成年人等。该院通过与民政、教育部门积极沟通协作,在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学习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隐私权等保护,避免造成“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