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磁县:创新设立纪检检务督察员制度
时间:2020-07-21  作者:申丽霞 于清彦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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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们部门月初报送的任务台账,您的‘全民学国学’活动完成状态还处于空白,请抓紧将此项工作完成并及时反馈,以免影响部门最终考核。”河北省磁县检察院政治部纪检检务督察员王援江,将其制发的第26号常态化督察通知单递到了政治部干警小王手中。

据悉,磁县检察院以“决策-执行-监督”为总体工作思路,打造“工作落实年”,创新设立纪检检务督察员制度,实行执行体系和监督体系“双轨制”。该院纪检检务督察员将各部门月初定下的工作重点、创新项目及一些日常性、临时性任务等全部记录至督察清单内,对已按时按效完成的任务,及时销账,到期完成状态较差或未跟上工作进度的,纪检检务督察员则行使督察权,将常态化督察通知单制发给相关责任人,等待其处理及反馈,直至该月账销事毕。

“我院在五个部门设置五名纪检检务督察员,实行‘一部一员’常态化督察,并按期督察通报,注重跟踪问效,将结果运用至干警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等方面。该项制度实施以来,监督未落实事项60余项。在纪检检务督察员的常态化提醒下,全院上下形成了‘我要干’‘争着干’的工作状态,检察工作完成率向百分百进发。”该院纪检检务部门负责人申利霞说。

(本报通讯员申丽霞 于清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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