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白高明 王钰潭)4月11日,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检察院与该区财政局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警示教育协调机制,并举办“财会业务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学习班”。检察官结合该院查办的基层财务人员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深入讲解了贪污、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等罪名的有关法律规定,并赠送了自编的《送达进机关法律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