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岐山:全面推行干警廉政承诺制度
时间:2010-03-18  作者:白文渊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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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陕西3月18日讯(通讯员白文渊)今年,陕西省岐山县检察院全面行干警廉政承诺制度。3月17日,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金良与各科局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各科局室负责人又分别与干警签订了《廉政承诺书》,这是该院进一步夯实 “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项新举措。 

  《廉政承诺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加强自身素质修养,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积极参加院里各项教育活动,尽职尽责,不辱检察干警的神圣使命;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文明服务、言行规范、热情周到,坚持公正廉洁,克已奉公,忠于法律和事实,做到个人对组织和部门负责;三是遵守检察职业道德,不私自办理或干预案件,不参加用公款支付或可能影响公务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档消费场所的娱乐健身活动;四是加强对八小时以外时间的自律,注重交友,纯洁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五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六是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和严禁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干警认为,签订《廉政承诺书》,既是对自身的关心和爱护,也是规范公务行为的“警示钟”和“预防针”,纷纷表示一定要以身作则,为实际行动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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