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检察机关有哪些探索?
时间:2023-07-07  作者:单鸽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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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明确要求,要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提起这项工作的部署,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告诉记者,“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主要开始于2022年。”

2022年4月,最高检下发通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已经开展的省(区、市),继续扩大覆盖面,积极探索完善巡回检察工作规范;暂未开展的省(区、市),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

在社区矫正法施行三周年之际,记者采访了湖南、重庆、山西三地检察机关,看他们如何落实社区矫正法,因地制宜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今年3月,湖南省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开启了一场数字赋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之旅。

“我们着力打造‘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建立了数据调取、平台使用的长效机制。”长沙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星城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宋宽馀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巡回检察期间,星城地区检察院对内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等,对外主动对接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共调取近五年来的各类数据30余万条,经比对分析与调查核实,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监督意见479份,监督收监执行28人。

成效显著的背后,是该院精心构建的社区矫正监督模型在发挥作用。星城地区检察院紧密结合社区矫正检察业务,对各类数据相互之间的司法逻辑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处理了30余万条数据,极大地提升了监督质效。

为了彰显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效果,在星城地区检察院牵头下,长沙市检察院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制发了《长沙市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工作规则》。

为了让巡回检察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山西省检察院制发了《山西省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系列文书模板》,出台了《山西省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手册》。

在山西省忻州市,检察技术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发挥了大作用。

张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忻府区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社区矫正。

忻州市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中查阅档案时发现,张某某的思想汇报、签到表等的签字存在差异。

“这引起了我们的警觉。”忻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俊彪告诉记者,他们将签字笔迹送到忻州市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后,发现部分签字并非由同一人书写。

“通过现场谈话等方式,我们确认了张某某的上述部分文书由他人代签,且张某某对于部分时间段不能说明去向,存在脱管情况。”李俊彪介绍说,对此,巡回检察组向忻府区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了纠正意见,督促其加以整改。

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邀请未检部门共同参与巡回检察,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研究制定更适合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方案。这与重庆市长寿区政协委员朱玲提交的一份建议有关。

“朱玲委员建议扩大监督对象范围,依法将社区矫正法中规定的负有社区矫正职责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所在单位、就读学校、村社区等相关主体纳入监督范围,对相关主体不依法履行相关职责的及时进行督促。”长寿区检察院检察四部主任龚森平告诉记者。

对此,长寿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未检部门建立配合机制,依法探索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所在单位、就读学校、村社区等责任主体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推动相关主体担负责任,形成矫正工作合力。

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四部主任郭锋介绍说,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参与巡回检察,深入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实地开展巡回检察,促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在巡回检察中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以未成年子女无人抚养为由,拖延收监执行时间,利用时间差再次怀孕,导致两次收监均未能执行,影响恶劣。“我们以巡回检察为契机,积极沟通协作解决收监执行中面临的子女抚养问题,确保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最终成功将杨某某收监执行,维护了刑罚执行的正常秩序。”合川区检察院检察四部主任胡新发表示。

为深化创新能动履职,规范和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进一步释放巡回检察制度优势,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今年5月,最高检部署在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甘肃等9个省(区、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目前,试点省(区、市)共确定22个地市级检察院作为试点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并已开展了一次常规巡回检察。据悉,承担试点任务的省级检察院将在8月底前至少开展一次交叉巡回检察。

(本报北京7月6日电 记者单鸽)

[责任编辑: 刘钊颖 张子璇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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