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 为困难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时间:2023-02-23  作者:马艳 曾芳 尹晓静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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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202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儿童,特别是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力度,创新司法救助机制,在帮助困境妇女儿童走出人生阴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展现检察担当,形成了司法救助的“广西经验”。

2022年,广西检察机关共救助困难妇女儿童2447人,发放救助金3279.13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1360人,发放救助金1910.06万元;救助未成年人1087人,发放救助金1369.07万元。

“持续推动全区三级检察院探索形成适合当地妇女儿童特点和需求的救助方式方法,建立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信息移送通道或机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典型案例,是检察实行国家救助、能动履职的努力方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何文凯说。

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

“那个东西砸下来,我感觉天都塌了。”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梁某仍难掩苦楚。

2022年3月的一天,梁某的女儿刘某在楼下玩耍时,一个电视柜抽屉从五楼砸向刘某头部,致年仅10岁的女儿颅骨凹陷性骨折。法院最终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该案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1个月。吴某在支付3000元医疗费后无力继续赔偿。梁某因无力支付孩子的救治和后续康复治疗费用,生活陷入困境。

正当受伤的孩子和绝望的母亲愁眉不展时,河池市凤山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申请三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共向梁某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与县妇联、乡村振兴局、教育局、残联等部门协作,积极推动落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感谢这笔司法救助金,让我在困境中又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梁某抹去眼角的泪水,激动地说。

这是广西检察机关加强线索移送,倾力倾情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广西检察机关时刻牢记心怀“国之大者”,主动将救助申请端口前移,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变“坐等送案”为“上门问案”,从“末端救助”到“前端救助”。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强化救助对象、救助案件线索移送,畅通救助“绿色通道”,为涉案被害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和帮扶。2022年,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其他部门共向控申部门移送676条司法救助线索,成案644件,成案率达94.67%。

为进一步加强救助案件线索排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还要求在检察环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及时有效全面救助,对5年内的“命案”进行倒查,确保“应救尽救”。

建立“检察+妇联”会商合作机制

对于年幼的留守儿童徐某来说,母亲不在身边已经是成长中的缺憾,哪曾想母亲所委托代转生活费的亲戚徐某却趁转钱之机多次对其进行猥亵。

2020年8月12日,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被害人徐某心理受到重创,精神状态极差。

案发后,在来宾市武宣县打工的徐某母亲黄某玲回到家中,向平南县妇联求助。平南县妇联将线索移送至平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与武宣县人民检察院多次沟通协商,决定联合两地妇联等部门对徐某进行跨区域、多元化、综合性救助。

最终,平南县、武宣县检察院联合向徐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3万元,并将经济救助与精神抚慰相结合,两地妇联先后5次专门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徐某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徐某修复心理创伤。

该案是妇联组织向检察机关移送对困难儿童进行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雪中送炭”,能动履职、主动履职的生动体现。

广西检察机关与妇联强化沟通协作,组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形成综合救助工作合力,确保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庭得到有效救助。

2022年3月,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就救助对象、线索移送等九方面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全区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43个市、县检察院与妇联就司法救助出台了实施办法。

2022年,自治区妇联共向自治区检察院移送司法救助线索46件,市县两级检察院共接收妇联组织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03件。检察院和妇联坚持定期会商,建立健全通报和督导制度,反馈线索办理情况,研究困难问题,商议解决办法,以司法救助为工作抓手,携手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检察+妇联”会商合作机制高效有力、成效显著。

推进联合多元化救助新模式

“谢谢检察官妈妈,谢谢你们。”4个孩子中最大的姐姐,年仅12岁的何某丽拿着司法救助金说。

何某丽父亲因车祸身亡,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无赔偿能力,家庭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母亲改嫁他人,留下年幼的何某丽和3个弟弟妹妹,4个孩子成为“事实孤儿”,何某丽等姐弟4人生活面临急迫困难。

玉林市博白县检察院在收到司法救助线索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提请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自治区、市、县三级检察院共向何某丽等4人救助23.3万元。

为确保4个孩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博白县检察院还邀请县妇联、团委、民政局、教育局、关工委、乡政府等部门共同研究综合帮扶措施。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上下级联合救助和多元化救助,完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多元化救助新模式,探索办理案件管辖地与被害人实际居住地相分离跨区域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通过联合会签《跨区域(异地)司法救助协作机制》、跨市域联合救助等方式,进一步做实跨区域联动救助,让司法救助从“独角戏”到“大合唱”。

(本报记者马艳 通讯员曾芳 尹晓静)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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