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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24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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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和民族的明天。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又一次写入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也是该表述第三次写入全国党代会报告。本刊采访三位全国人大代表,倾听她们讲述与未检工作的不解之缘,邀请她们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言献策。

方燕代表:推进未检工作行稳致远

方燕在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武家屯御宝小学向学生们开展普法宣传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义重大深远!小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家庭的幸福稳定,大到一个民族的未来发展、一个国家的文明进步,都与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对孩子怀有深厚的情怀,一直关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与之结下了不解之缘。”方燕笑着告诉记者。

履职进入第五个年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截至今年8月,方燕共向全国人大提交代表议案31项、建议167项。她参与多部涉及未成年人法律的出台或修改,其中所提出的涉及未成年人的3条议案建议被民法典采纳、6项建议被未成年人保护法采纳,关于追究低龄未成年加害人刑事责任相关规定的建议,部分被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修正案(十一)采纳、2项建议被家庭教育促进法采纳。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承担着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戒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重要职能。方燕说:“未检工作职能与我的初心和愿景完全一致。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我希望以一己之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专业、规范的意见建议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立法司法层面不断完善和提升。”

近年来,方燕通过深入调研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后因救济迟缓造成严重后果从而引发社会关注,监护缺失、社会保护和救济迟缓,都可能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的“导火索”。2020年5月,最高检联合八部门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随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吸收了上述《意见》中有关强制报告的制度设计,但目前我国并未针对强制报告制度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指导意见。多年来,方燕重点关注未成年人防性侵工作,今年全国两会上,她提出《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制度的建议》。目前,该项建议已由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全国妇联、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共青团中央、民政部、教育部共同办理。

看到自己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方燕很欣慰。两会之外的时间里,她也一直支持着未检工作:赴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调研未检工作、组织举办儿童保护交流研讨会,主动参与陕西检察机关的“法治进校园”等系列主题活动,为未检工作建言献策……

“一路走来,我真切感受到最高检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特别是‘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加强法治宣传,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分析调研,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护。”方燕认为,最高检的每一项工作都以实际行动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群众的事就是天大的事”的司法为民理念已深入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谈到当前群众热议的党的二十大,方燕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23次提到了‘法治’,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联想起一年前党中央专门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期待。”她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多项内容惠及妇女儿童,特别是在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方面,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是党心民心所向。”方燕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将“一号检察建议”常抓不懈。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以检察履职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地见效,更加充分、全面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推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也愿意继续与检察官共同推进未检工作行稳致远,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明亮的法治蓝天!”

官启军代表:让更多人了解强制报告制度

“如果当时女孩身边的人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不久前,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鞍山市第十三中学正高级教师官启军来到鞍山市检察院参加座谈。会上,谈起最近新闻报道的某地女孩遭性侵怀孕的案子,她说,“希望让更多的人了解强制报告制度,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这不是她第一次为这项制度发声。今年全国两会上,官启军提出《关于完善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建议》。“我是一名老师,所以我特别关注孩子们的事情。”在提出建议前,官启军作了充分调研,也向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请教。官启军认为,偏远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需要更多的关注。“与城市孩子相比,这些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大多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生活在一起,父母监护缺失,让他们更容易遭受不法侵害。但是一些农村地区的教师、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对强制报告制度了解很少。”官启军认为,应该针对偏远农村等重点地区加大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使相关责任主体对这项制度有清晰认识。同时,围绕健全强制报告制度的程序及渠道、完善强制报告制度的处罚与救济等,官启军也在建议中作了详细阐释。

很快,最高检工作人员联系到官启军,对建议进行了答复。提起答复的过程,官启军说,自己很满意,也“有些感动”。她告诉记者,答复并不只是简单的一纸公文,或是一通电话,而是一个持续深入的过程。“最高检的工作人员和我通了好几次电话,向我介绍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推动这项制度落地的过程,以及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等等。这也让我对这项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加坚定了自己和检察机关共同推动这项制度落地落实的决心。”

翻看最高检发给官启军的书面答复,记者发现,答复内容很详细,足足有4000多字,针对官启军围绕强制报告制度提出的建议逐项答复,有翔实的数据、具体的案例、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比如,关于进一步健全强制报告程序和渠道,答复介绍了重庆、浙江等地检察机关建立的举报平台、预警系统等具体做法。针对完善强制报告制度的处罚与救济,详细阐释了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建立的强制报告责任落实“每案倒查”工作机制,即倒查发现应当报告不报告的情况,均将线索移送相关部门监督追责,或通过检察建议、情况通报等方式推动监督纠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令人可喜的是,强制报告制度施行两年来,效力正在逐步显现: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案线索来源于强制报告的已从2020年的月均97件增长到今年的月均234件。“我希望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推动完善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追责机制,确保强制报告制度真正落实到位。我也将尽我所能,继续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官启军说。

石淑兰代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我注意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又一次写入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是继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该表述第三次被写入党代会报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酉阳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石淑兰一直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表述令她印象深刻。

石淑兰表示,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特点,给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带来新挑战,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动,共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她注意到,在偏远农村地区,留守儿童或智力残疾儿童因遭受性侵或者暴力犯罪,导致身心遭受重大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经过深入调研,石淑兰认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儿童防性侵知识普及不够,缺乏系统性的专业知识和课程;二是监护人意识薄弱,监护人“监而不管、养而不教”的情况较为突出;三是社会预防能力不足,忽视了对孩子心理健康的关注。

在石淑兰看来,除了来自政府、司法部门等方面的保护,家庭教育和社会保护是日常保护儿童的重中之重。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到新时代的“国事”。对于检察机关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面所作出的努力,石淑兰表示认可。

1月,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综合未成年涉案人小文(化名)的犯罪情节、认错态度等情况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对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从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强化子女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对监护人提出具体要求。在发出督促监护令后,承办检察官与社工组建了线上考察微信群,对小文开展心理疏导及帮教工作,制定回访计划。“检察机关注重与其他部门协作联动,引导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到未检工作中,能够更好地提升督促监护工作质效。”在了解到该案的办理情况后,石淑兰表示。

“减少和杜绝儿童性侵事件的发生,是一项长期性、社会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方联动,多管齐下,建立儿童防性侵保护体系。”8月31日,在参加酉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未检工作专题调研时,石淑兰提出三条建议:

一是构建校园“防性侵安全教育”重要课程体系。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司法、医疗、民政等部门,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设计标准化、可推广的教案,并作为专业课程普及纳入课堂教育,加强师资培养,或委托有资质和经验的机构承担课程讲解,通过动画、情景模拟等积极探索辅助方式,确保孩子听得懂、学得会、用得着。

二是强化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父母就近务工创业,从根本上减少因家庭监护缺失导致侵害发生的情况。同时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学习,了解孩子成长规律。

三是构建“儿童防性侵安全墙”体系。政府要加强舆论引导,与司法机关共同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司法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研究落实涉罪人员从业禁止和涉案信息公开机制。公安机关、社区要加大对高危人群的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对KTV、酒吧、宾馆等服务场所未成年人进入的审核义务。

石淑兰表示,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依法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互融合、整体落实的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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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本报记者倪建军 白鸥 张博 通讯员师建贞 张雷)

(摄影: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马昭 杨芳 黄楚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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