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堵住监管漏洞
时间:2024-04-09  作者:江苏烨 金玮菁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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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院指出了我们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给我们提出检察建议。”日前,某生鲜平台防损部总监来到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向检察官赠送锦旗时说道。

2023年12月,公安机关接到甲供应链公司报案,称该公司主要业务是将某生鲜平台总仓货物配送到上海各门店,近期发现总库发出的数量与门店收到的数量不一致,存在大量缺口,经查发现公司雇用的驾驶员存在将运输的水产品进行倒卖的情况。

民警根据线索,抓获了甲供应链公司驾驶员郭某、收赃者郝某,并由此追查出乙供应链公司驾驶员罗某,并将罗某抓获归案。经侦查查明,郭某、罗某分别利用担任甲、乙供应链公司配送司机的职务便利,在将鲜活水产运送至某生鲜平台站点卸货时,采取不沥水或者少沥水的方式,少交付鲜活水产,截留部分虾、鱼等销赃于郝某。

今年1月25日,宝山区检察院对郭某、罗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郝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3月12日,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

在办案过程中,通过走访案发现场、与相关公司防损部负责人会谈,检察官发现,对于案件的发生,甲、乙供应链公司和某生鲜平台都存在监管责任。甲、乙供应链公司在货物运输环节存在漏洞,在司机招录过程中未充分审核信息,缺乏对司机进行从业培训和法治宣传;某生鲜平台在经营管理中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货物在交付给甲、乙供应链公司承运过程中缺乏监管,未落实货仓铅封制度,公司员工在执行货物签收过程中未遵守相关制度,导致实际接收货物数量未达到应收标准,公司未及时对仓库发货量与门店收货量、销售额予以梳理、清点,导致犯罪行为持续长达6个月。

2月5日,为切实防范违法犯罪滋生,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该院分别向上述三家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甲、乙供应链公司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人员招录过程中的筛查工作,提高工作人员规范意识;建议某生鲜平台完善管理规章制度,补强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工作人员规范意识,强化岗位职责监管,定期梳理货物收发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数据。

甲、乙供应链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相应对策,及时作出整改。近日,某生鲜平台在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时,当面递交了回函,表示将根据检察建议内容研究针对性整改举措,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工作制度。

(原标题:驾驶员将运输的水产品倒卖 上海宝山: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堵住监管漏洞)

[责任编辑: 马菲菲 贾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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