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湘东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时间:2024-04-09  作者:闫昭 吴妍娇 姚卫东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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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组织普法小分队来到该市某塑料有限公司,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发放宣传册、送达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预防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刑事检察职能专题普法活动。

2015年至2022年,该公司员工王某等5人利用担任货运司机经手加油事宜的职务便利,在出车送货途中用公司油卡套现或抽卖货车油箱柴油等方式侵占公司油款约40万元,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诉源治理“油耗子”顽疾。

活动中,检察官结合所办案件,围绕预防企业内部风险问题,向该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重点宣讲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罪名,并具体讲解了上述罪名的构成要件、行为表现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感谢检察官送法上门,今后我们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本报记者闫昭通讯员吴妍娇姚卫东摄

[责任编辑: 马菲菲 贾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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