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行唐:积分考核模式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时间:2022-12-26  作者:肖俊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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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俊林)河北省行唐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对宋某涉嫌盗窃案审查批捕时发现,其同伙李某未被抓捕到案,遂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追捕遗漏的同案犯李某。近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后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审查案卷,于次日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实施新的考核管理办法以来,检察官的责任心强了,办案质量也有了明显提升。”行唐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温红丽介绍说,依据新的考核办法,这名检察官办理的这起案件总共可以加1.2分。

今年4月,行唐县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研究制定《正负向贡献值积分管理办法》,对每名检察官的业务指标进行“数字化”积分,正向贡献值的加分,反向贡献值的减分,正负向得分相加所得为该检察官当月贡献值。不同部门检察官的积分系数不同,个人得分与所在部门及主管院领导挂钩,突出检察官、部门领导与检察长的三级主体责任。

为提升办案质效,该院针对部分案件办理时间过长这一短板弱项进行专题研究,确立了“正负向贡献值质效规则”:以石家庄市检察机关的平均办案时长作为参考值,逐条线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案件进行办案时长积分测算,办案时长少于全市平均值的加分奖励,反之进行扣分惩处,经评估明确被评为瑕疵、不合格案件的,每件分别扣减一定分值。

据统计,目前,该院刑事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全体检察官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办案用时由6.8天下降至3天。今年1月,在全市检察机关64项业务考核指标中,行唐县检察院仅有18项进入全市前7名;实施新的考核办法后,该院各项业务指标全部进入全市考评前列。

[责任编辑: 吴越 高媛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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