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洗钱犯罪做到应追诉尽追诉
时间:2022-11-22  作者:卢志坚 吴晓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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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吴晓敏)11月18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自2021年以来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6个典型案例。

发布会介绍,2021年至今年10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起诉洗钱犯罪案件145件162人。这些案件呈现出洗钱手段不断翻新、上游罪名较为集中、不同上游犯罪领域的洗钱数额差异较大等特点。除了行为人提供银行或其他资金账户,帮助上游犯罪人通过转账、取现来转移犯罪所得等常见的洗钱方式外,还出现了通过虚拟货币、地下钱庄、非法第四方支付、混业经营等方式进行洗钱的行为。在已起诉洗钱案件中,上游犯罪主要集中于贪污贿赂类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走私类犯罪,共占总数的74.48%。

针对洗钱犯罪隐蔽性强、专业程度高、证明犯罪难度大等问题,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7类上游犯罪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对洗钱犯罪做到应追诉尽追诉。

此外,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自2021年至今年10月,通过提前介入、自行侦查、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方式依法追诉洗钱犯罪,共立案监督62件71人、追诉26人,通过办案监督依法存疑不捕12人,存疑不诉5人。针对追赃挽损难题,该省检察机关强调打击犯罪与追缴赃款并重,注重引导公安机关查明赃款去向及犯罪嫌疑人资产状况,必要时通过自行补充侦查依法扣押;同时,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力促办案效果最大化。

[责任编辑: 王昱璇 杨璐嘉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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