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个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9月正式启动以来,上海市检察院逐项落实由检察机关承担的94项改革任务,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自主提出32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既定的126项改革任务,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上海市各级检察院设立了金融知识产权、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等150个新型专业化办案组,构建专业化集约化扁平化组织结构体系,机构数量减少三分之一;构建面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司法监管机制,将检察权运行全面纳入案件化监管机制管理,确定126种检察办案类型和4种主要办案方式;完善员额管理,主要办案岗位检察官数量增加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