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2月以来,永城市检察院未检部门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性格叛逆、难以沟通;家长无所适从、丧失信心;案件的被害方及其家属情绪敌对等一系列负面情绪,创新推行《给迷途孩子的一封信》《给伤痛被害人的一封信》《给心痛家长的一封信》“未检三信”,有效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该院未检部门共发出“未检三信”300余份,积极促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整合,有效防止二次犯罪的发生,形成了检察机关、涉罪未成年人家庭、被害方三方合力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办案模式。“未检三信”办案机制还被商丘市检察院在全市未检部门予以推行适用。
《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把支持促进公益诉讼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绩效考评范畴,是《意见》的最大亮点。
《意见》指出,全县各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机制,将“两法衔接”平台数据录入和报送情况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及时互通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情况,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共享。同时,主动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工作,推动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形成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同心合力保护公益的良好局面。
为搭建“全方位、广角度、立体式、全覆盖”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沂南县检察院近年来在组建警示教育宣讲团的同时,借助于地处沂蒙红色革命老区、自然人文景观多、战役遗址多和“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红嫂明德英的家乡等区域优势,进一步放大英模人物、社会名人的“磁铁效应”,积极争取县妇联、共青团、“红嫂”协会等部门的支持配合,聘请40名人大代表、劳动模范、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宣讲员,与该院警示教育宣讲团一道,深入全县机关、乡镇、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通过作法治报告、播放警示教育片、办警示教育巡回展等方式,不断推动预防教育向纵深发展。
今年8月,新县检察院检察长杨炳辉在听取该院控申部门关于排查梳理涉检信访隐患汇报工作时,得知陈某在建档立卡时,被原村支书张某以其名义办理并冒领了老人的低保补助款等专项补助金,时间长达10年之久。而陈某无劳动能力,疾病缠身,生活特别困难。
据控申部门干警介绍,该案在2016年已经办结。案件办理时恰逢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出台,基于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经请示上级院,该院对此案作出了不立案决定,并依程序将张某交由乡纪委作纪律处分。经反复磋商,该院决定对老人开展司法救助。随后,在杨炳辉的沟通协调下,该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在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为老人申请到1万元救助金。
策划:高旭红 编辑:李瑾 美编:关昊 2017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