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院一品”创建活动激发基层首创精神
时间:2017-12-0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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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高新区检察院依托检察护航App平台,为辖区两万多家非公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图为企业家代表到该院参加法治教育。范晓 摄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张亚宁 高忠祥)为激发基层首创精神,增强争先创优动力,今年初春,山东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一院一品”创建活动。本着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的原则,该省检察机关立足“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带动“一院多品”,打造更多特色品牌和工作亮点,呈现出“一品促一线,一院促一片”的喜人景象。

  山东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爱军告诉记者,截至今年11月,山东省162个基层检察院已打造培育亮点品牌220余项。今年上半年,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分别获得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大数据平台成为智慧检察新亮点

  “规范化建设特色明显,信息化建设标准高,基础设施保障有力,许多经验值得学习借鉴。”6月19日,山东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观摩组一行60余人,走进济宁市城郊地区检察院驻鲁西监狱检察室、汶上县检察院驻该县看守所检察室,现场观摩了电子检务公开工程、检察官电子约见系统、罪犯权益保障综合信息平台、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系统演示等,详细了解制度机制建设和司法办案工作情况。“这里的经验模式可学、可看、可复制、可推广。”潍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言圣说。

  近年来,济宁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坚持在大数据平台的深度应用上下功夫,将5大网络和17大平台进行整合,打造刑事执行监督信息平台;推动融合共享,搭建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中心,对监督数据进行充分分析和挖掘;自主研发检察官电子约见系统、罪犯权益保障综合信息平台和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系统,为执行监督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和帮助。系统运行以来,共收到约见信息1950余条,受理控告申诉76件,发现职务犯罪线索19条,帮助在押人员解决困难62件。去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完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80余件,比上年增长179%,占执行逮捕比例18.9%,在山东省检察机关位居第一。

  与济宁市城郊地区检察院不同,针对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因衔接不畅、信息壁垒极易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今年,宁津县检察院深化“信息化+社区矫正”思维,构建了社区矫正e网通信息监督平台,该平台集公、检、法、司监督管理为一体,向下延伸至乡镇司法所、派驻检察室,形成贯通全县的社区矫正监督网络。

  “我们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执行等各环节的工作,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全面记录各部门工作情况,实现网上流转、网上运行、网上审批、网上监督,跨部门数据共享,履职全程留痕,杜绝各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以及侵犯矫正人员权益的行为发生。”宁津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陈先鹏告诉记者,“哪个部门怎么做的,做得怎么样,办案检察官都能随时监控,既能快捷地了解矫正人员情况,又便于对各社区部门开展监督,防止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

  截至目前,宁津县检察院利用e网通平台,发现矫正违法线索35件,纠正社区矫正管理部门违法27件,推送违法预警8件,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7人,该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零脱管、零漏管、零事故”的目标。

  检察建议彰显法律监督效能

  一份送达国土资源部门的检察建议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3亿元,连续3份送达社会保障部门的检察建议督促187个企业为7万余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3.9亿余元……随着一份份检察建议送达到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泰安市检察院创新实施“五位一体”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工作收到显著成效。今年8月,在泰安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现场推广会上,与会的山东省检察院领导肯定了该院的做法。

  今年6月,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为检察建议发挥最大法律监督效力提供制度支撑。为此,泰安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学共建”活动,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组成联合课题组,围绕“检察建议规范化”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同时,抓住检察建议的立项提出、文书制作、送达回复、登记备案、督促落实、效果评估等关键环节,注重流程再造,推动“检察建议程序化”纳入规范轨道。在对重点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和回复过程中增加仪式内容,体现检察建议权威性。积极发挥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深入推动检务公开透明,实现“检察建议公开化”。

  该院还通过建立健全“统一归口管理、固定场所送达、重点问题示证、面向社会公开、借力人大监督”的“五位一体”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机制,使得法律监督效力在工作实践中得到了有力检验。全市7个基层检察院先后向民政、国土、食品药品监管、住建等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39份,受到被建议单位充分认可,并成功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单位整改落实见效。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福泉表示,一系列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工作创新实践,进一步彰显了检察监督权威和公信力。

  提供行政公益诉讼样本

  8月29日,山东省沂南县法院开庭审理该县检察院诉县水利局怠于履行河道采砂监管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一案,民行检察干警出庭参加诉讼。该县法院当庭判决责令被告县水利局履行法定职责,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这是今年以来该院成功办理的第3起公益诉讼案件。

  据该院民行科科长崔云霞介绍,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之所以取得良好效果,主要得益于该院的“三功并蓄”。首先,该院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在沟通协调能力上用“功”,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与县政府做好沟通协调,争取理解支持;其次,通过约谈方式与涉案单位领导说明情况,在排除干扰能力上用“功”,加强与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等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让其了解公益诉讼的法理性、正当性和重要性;再次,加强内外部协作,在密切协作能力上用“功”,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加强与侦监、公诉、反渎等部门的联系,在完善内部协作、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的同时,注重加强与法院的协作,就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消除在案件受理、审理流程、庭审程序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分歧,确保诉讼请求、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一致,使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机成熟一个、办理一起,工作主动权牢牢掌握在手。

  截至今年11月,该院已梳理摸排线索12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9件次,在畜牧、医疗、水利等领域成功办理了4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且全部实现了“当月提起、当月开庭、当庭宣判”,涉案标的额580余万元,已收缴57.6万元。以办案数最多、诉讼效率最快、判决结果最好的显著特色,为基层一线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供了“沂南样本”。

  创新服务经济发展新举措

  “这既是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教育课,也是一堂检察服务企业发展的实践课,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坚持创新创优发展的信心和决心。”10月7日,泰丰液压企业董事长王振华在听取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检察院举办的“法治护航,服务企业——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专题讲座”后表示。

  济宁市高新区检察院针对辖区高新技术产业众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较弱这一显著特征,积极研究谋划延伸检察触角,创新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举措,出台了《深化提升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 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意见》,通过发放检企联系卡,开展定期走访,建立联系日志,为企业量身打造“服务订单”,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提供“一对一订单式”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自主研发了包含网站、PC客户端、App客户端“三位一体”的济宁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成立了派驻保税区知识产权检察室和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组,实行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办案机制。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网站收到案件线索12条,办理了寇万军生产、销售工业食用盐案,逯欢等17人通过网络销售假药案等知识产权案件6件,通过手机App及时向企业推送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信息7000多条;开展法治讲座以及警示教育16场次,走访调研145次,发放宣传材料782份,被济宁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评为“创新创优单位”。

  (原标题:162个基层院培育亮点品牌220项 山东:“一院一品”创建活动激发基层首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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