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的三举措包括:一是抓好生态工程项目同步预防工作,紧紧围绕全县提出的“一带三园五区五县”发展战略中生态建设部分,在生态环境保护、源头治理、项目环评、退耕还林、城市垃圾处理等方面,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单位开展预防宣传活动,举办警示教育讲座,营造良好生态法治环境;二是建立保护生态环境领域预防机制,主动邀请相关单位召开预防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建立起查办和预防该领域职务犯罪惩防工作机制,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三是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个案预防,结合近年来该院查办的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个案预防,撰写个案警示教育展板,采取“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座谈、一案一回访”工作流程,深入发案乡镇和单位开展立体预防。
在“一步到庭”办案模式中,对于危险驾驶案件,公安机关通过网上流转血液酒精鉴定文书,将侦查时间压缩至2到3个工作日,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后,次日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当日开庭并当庭宣判。目前,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案件基本上是当日起诉当日审判,其他罪名的案件从检察机关决定适用该模式的当日或次日起诉至法院,法院2个工作日内进行开庭判决。
2016年8月,江北区检察院联合该区公安分局出台了《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确立了片区检察官制度。
今年7月20日,该院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片区检察官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观音桥商业区街面犯罪的意见》,通过进一步加大片区检察官工作力度和设立针对特定街面犯罪的检察官办公室,双拳出击,多管齐下,对派出所刑事执法加强监督协作,建立起专案专办、专案快办、提前介入侦查、跟踪监督、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一系列机制,集中优势检力、突出协作重点、讲求监督实效。
现实中,一些罪犯存在着“赔人不赔钱”“坐牢了就不用交钱”等错误观念,导致法院判决、裁定中的财产刑“判而不执”。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通过宣讲教育、制作公开栏等形式,在服刑人员中深入宣传履行财产刑的必要性。同时,在减刑案件审查中,严格审核减刑罪犯的财产刑履行情况,考核期内的零用金进账、余额、月均消费额等原始数据,以及家庭困难证明等资料。对于无困难证明而又不积极履行财产刑的罪犯,检察人员结合案情、罪犯一贯表现及法定从严情形,综合研判,提出不予提请减刑或降低减刑幅度的检察意见。
山东省委党校副校长孙黎海应邀在培训班上作了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辅导报告。
策划:高旭红 编辑:李瑾 美编:关昊 2017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