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南陵:“四的立方”工作法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
时间:2017-08-22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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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安徽省南陵县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南陵县政府根据《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汛期暴露出的环节和问题,计划用三年时间,总投资31.5亿元,全面修复水利水毁工程。南陵县检察院高度关注此项工程的建设进展,树立大局和责任意识,以打造“阳光工程,平安工程”为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开展了“四的立方”(即“四个面”、“四个一”、“四个点”)工作法,切实把廉政风险降到最低,确保利民惠民工程能按期、高质、高效完成。

  开展“四个面”预防宣传教育,强化思想防线

  南陵县检察院通过“四方面”开展预防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联合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集中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水利水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技术、安全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培训,发放预防宣传资料,举办预防警示教育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配合纪检、审计、技术监督等部门,通过开展预防警示教育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法治观念和廉洁意识。三是借助社会化预防,扩大预防宣传效果。积极发挥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发放廉洁手册、张贴廉洁标语、设立宣传板等形式,提升干部群众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意识。四是依托“党建+”,加强预防人员纪律建设。严禁预防部门干警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严禁借预防工作之便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

  开展“四个一”预防工作措施,强化制度防线

  近年来该院把“四个一”预防措施落实到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即一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次廉政约谈、一份《廉政承诺书》、一块廉洁提示牌。一是在项目招投标阶段,按规定对参与工程建设投标企业和个人进行一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参与招投标的廉洁准入条件,并将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单位及时清出建筑市场。二是参与重点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并在现场进行全程监督。在预中标阶段,参与县政府主持的对首选中标单位的廉政约谈,对首选中标单位进行一次廉洁提醒谈话。三是对水利水毁建设工程中职务犯罪风险点进行研判,帮助重点部门和人员与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签订《廉政承诺书》,明确各方廉洁责任。四是在工程建设现场或项目部等设置一块“廉洁提示牌”,时刻提醒工程建设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并通过设立宣传板、张贴廉洁标语、发放廉洁手册、设立“举报箱”等形式,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等进行宣传教育。

  开展“四个点”预防专业服务,强化动态防线

  该院积极开展“四个点”预防专业服务,将预防工作当成服务重点工程的常态化手段。一是立项点主动预防。结合当地汛期所暴露的问题,该院主动深入到县水务局等主管部门调查水利水毁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现场实地勘察,进一步明确服务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立项监督。二是全程点覆盖预防。实行预防项目主办责任制,建立水利水毁工程建设项目联系点,以联系点为平台保障监督机制的高效运行。三是关键点跟踪预防。重点关注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坚持“参与而不干预、帮忙而不添乱”的原则,重点审查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财务制度执行是否有截留、挪用现象等,杜绝贪污、挪用公款犯罪。四是重要点专题预防。建立水利水毁工程预防信息库,对工程进展区分重要节点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预防。在工程项目拆迁阶段,通过询问被拆迁户、查阅台账等途径,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工程施工阶段,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深入分析工程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施工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其落实各项预防对策和措施,确保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运行。

  (原标题:“四的立方”工作法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 安徽南陵:加强对水利水毁工程的专项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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