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历城区:未检“小荷”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时间:2017-08-0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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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建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事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工作中,我院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司法理念,创建未检“小荷”品牌,建立“1+2+2+3”工作模式,构建司法办案、观护帮教、权益保护一体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平台,着力打造未检工作新样板。

  建立一种机制。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暨“小荷工作室”,建立“捕、诉、监、防、教”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职能定位,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平台。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未检“小荷工作室”,并加强与刑事执行、控告申诉等部门沟通配合。二是借助社会力量,搭建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平台。成立济南市首家观护帮教基地,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传统文化学习和思想帮教、行为矫正等形式,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进行帮教和观护。三是探索爱心服务,构建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平台。联合山东辰静律所建立青少年维权爱心工作站,对于遭受性侵害、人身伤害或者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未成年被害人,在检察环节积极为其申请法律援助。

  开辟二个阵地。一是依托“小荷工作室”,细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功能区。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和办案规律,“小荷工作室”配置专门的检察官办公室、谈话室、听证宣告室、律师会见室、心理疏导室、心灵港湾、情绪宣泄室等多个功能室,强化未检工作专业化基础支撑,更加规范地开展办案、帮教等各项工作。二是借助“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开展校外法治教育。中心以法伴人生、溯法追源、知法明行、案法为鉴、法强心智、法助成长六个部分将法律警示教育与传统文化传播融为一体,先后接纳了3万余名师生、家长前来参观,通过场景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构建二个体系。一是构建预防矫正体系。精心编辑《远离校园暴力、法律助我成长》《雁行千里远、荷风佑高飞》等法治读本,增强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与团区委联合,启动“留守儿童”权益保护专项工作,对重点留守儿童开展帮扶救助,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库。推动体系预防,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构建以学校为主体,师生、家庭、机关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把法治“小荷”栽种到广阔的教育体系当中。二是构建社会保护体系。联合团区委、区教育局、司法局、关工委、公安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规定》《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等文件,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合作联动机制建设。

  突出三个特色。坚持把专业化水平、人性化特色、儿童化特质贯穿办案、帮教、维权工作始终,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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